“妖术?”
崔仁师冷笑一声,猛地一拍桌子!
“啪!”
上好的紫檀木书案,被他一掌拍出了一道清晰的裂痕!
“废物!”
崔仁师终于爆发了,他指着崔松的鼻子,厉声咆哮,“事到如今,你还用‘妖术’这种愚蠢的借口来搪塞我?!”
“五姓七望,同气连枝!我们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封锁了他的渠道,抢占了他的市场!我们把他逼到了墙角,就等着看他怎么死!”
“可结果呢?!”
“他郑闲,当着全长安勋贵的面,当着陛下的面,狠狠地抽了我们所有人的耳光!”
“八万八千贯!他一天赚的钱,比我们崔氏一年从丝绸生意上赚的都多!”
“这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
崔仁师双目赤红,像一头被激怒的雄狮,“这是脸面!是我们五姓七望几百年来,从未受过的奇耻大辱!”
“我们成了全天下的笑话!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指着门外,对崔松吼道:“滚!给我滚出去!”
崔松如蒙大赦,连滚带爬地逃出了书房。
空旷的书房内,只剩下崔仁师粗重的喘息声。
他缓缓地闭上眼睛,脑海中不断回荡着那几个刺耳的数字。
两万三千贯。
三万贯。
三万五千贯。
每一个数字,都像一把利刃,深深地刺入他那颗高傲的心脏。
良久,他睁开眼,眼中原先的暴怒已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加深沉、更加危险的冰冷。
他走到墙边,轻轻叩击了几下墙壁。
一道暗门悄无声息地滑开,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衣中的身影,如同鬼魅般单膝跪地。
“家主。”
“去。”
崔仁师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查清楚,那种银镜,到底是什么东西,用什么方法制成的。”
“如果查不出来……”
他顿了顿,眼中杀机毕露。
“那就把他连人带店,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抹掉。”
黑衣人跪在地上,身形纹丝不动,仿佛与阴影融为一体,只有那双隐藏在兜帽下的眼睛,闪烁着幽冷的光。
“属下明白。”
他的声音像是两块石头在摩擦,干涩而毫无感情。
崔仁师缓缓转过身,重新踱回书案后。
那道被他一掌拍出的裂痕,像一道丑陋的伤疤,时刻提醒着他今日的败局。
“记住,”
崔仁师的语气变得异常平静,但这份平静之下,却潜藏着比火山爆发前还要恐怖的压力,“我要的是他的秘密。活着的郑闲,比死了的郑闲更有价值。他的脑子里,装着能下金蛋的鸡。我要的是那只鸡,而不是一具没用的尸体。”
“除非……我们实在得不到。”
黑衣人微微颔首:“属下会先礼后兵。给他一个为崔氏效力的机会。若他……不识抬举……”
“不识抬举?”
崔仁师发出一声低沉的冷笑,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个被郑氏本家扫地出门的丧家之犬,一个泥腿子出身的竖子,也配在我崔氏面前谈‘不识抬举’?”
他抬起眼,目光如刀锋般锐利:“给他机会,是崔氏的恩赐。他若是不接,那就不是不识抬举,而是自寻死路。到时候,把他的作坊、他的人、他的秘密,全部给我带回来。至于他本人……剁碎了,扔去喂狗。”
“喏。”
黑衣人应声,身影一晃,便如一缕青烟般,悄无声息地退入了黑暗之中,暗门随之合拢,墙壁恢复了原样,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书房内,再次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崔仁师枯坐良久,窗外的天色渐渐暗淡,最后一缕夕阳的光辉也从窗棂上消失。
整个清河崔氏的府邸,此刻都笼罩在一片压抑的阴云之下。
下人们走路都踮着脚尖,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生怕触怒了那位正在盛怒之中的家主。
往日里五姓七望之间互通有无、高谈阔论的信使,今日也断了往来。
谁都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让这几个盘踞北方数百年的庞然大物,集体失了声,也丢尽了脸。
耻辱,需要用血来洗刷。
……
与崔府的冰冷死寂截然相反,此刻的“天下第一”奇货店,正是一片灯火通明、热火朝天的景象。
店铺早已打烊,厚重的门板紧紧关闭,将内外的世界隔绝开来。
但门缝里,却不断飘出浓郁的烤肉香气和震天的欢声笑语。
店铺后院,临时支起了几个巨大的火盆,烧得通红的木炭将整个院子照得亮如白昼,也驱散了初冬的寒意。
十几名郑家庄户,连同他们的家小,一个个都围在火盆边,脸上洋溢着一种近乎不真实的狂喜和激动。
他们的面前,摆着几张临时拼凑起来的长桌,桌上堆满了寻常人家过年都难得一见的酒肉。
大块的炙烤羊腿滋滋地冒着油,金黄酥脆的表皮散发着诱人的焦香;陶瓮里盛满了新酿的米酒,醇厚的酒香弥漫在空气中。
但所有人的目光,都没有停留在这些美食上。
他们的视线,全都死死地,近乎虔诚地,盯着院子中央那几个沉甸甸的大木箱。
箱子敞开着,里面没有金银,只有一串串用麻绳穿好的开元通宝,堆积如山,在火光的映照下,闪烁着令人目眩神迷的铜色光芒。
八万八千贯!
这个数字,对于这些一辈子都没见过超过十贯钱的庄户来说,就像是天方夜谭里的神话。
他们甚至无法理解这个数字到底代表着什么,他们只知道,很多,多到他们几辈子都赚不来!
“郑……郑家郎君……”
老村正双手颤抖着,端着一碗酒,哆哆嗦嗦地走到郑闲面前,浑浊的老眼里噙满了泪水,“老朽……老朽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多钱……俺们……俺们不是在做梦吧?”
“哈哈哈,老丈,你掐自己一把不就知道了!”
程处默满面红光,他一手抓着一只油光锃亮的羊腿,另一只手拎着酒坛子,大笑着说道,“这他娘的哪里是做梦!这是真的!咱们赢了!把那帮眼高于顶的世家大族的脸,都按在地上摩擦了!”
他说着,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羊腿肉,含糊不清地继续道:“痛快!真他娘的痛快!比在战场上砍了十个突厥人的脑袋还痛快!”
秦怀玉虽然不像程处默那般粗豪,但脸上同样带着难以抑制的笑意。他举起酒碗,对郑闲道:“郑兄,今日之局,堪称神来之笔。小弟是彻底服了。我敬你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