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瓢泼大雨已转为牛毛细雨,天地间一片迷蒙水汽,洗得白玉京殿宇的琉璃瓦愈发晶莹剔透。
万象殿偏殿内,张潇一端坐主位,昨日关于婚姻所思,她回去后在心头反复盘桓,蓦然推行二十岁之后才能结婚的制度目前确实不现实。
但早婚早育,尤其是对女子身体的摧残,像是一根尖刺扎在心底,一日不解决便一日难安。
于是一早便召集户部刑部几位官员商议此事。
张潇一开门见山,将昨日雨亭中的所思所虑,清晰道来:
“昨日观雨,思及民间婚嫁之事,此事关乎民生根本和道场未来元气,今日召诸位前来便是议一议婚俗移易之策。”
张潇一微微停顿了一下,“其一便是婚龄。民间早婚的风气甚烈,十二三岁嫁娶者比比皆是。此等年纪,女男双方筋骨未健,心智未熟,强行婚配对双方皆有伤害,很容易造成母体羸弱易亡、婴孩夭折等后果。”
“人的身体筋骨在18岁后方长成,待彼时婚育,母子体魄皆强健,子嗣还更加聪慧。吾认为道场治下,应律定男女婚龄不得低于十八岁!“
“此外,还有近亲结婚造成的危害。民间多是表亲结婚,以为亲上加亲,却不知三代以内近亲结合,生痴愚畸形的子嗣远高常人。此非臆测,乃是天地造化的常理。”
话音落下,殿内陷入短暂的寂静。
几位年轻属员面面相觑,眼神中充满惊讶。
一位站在周颜身后的年轻主事王鸣,脸色一下变得惨白,嘴唇哆嗦了几下,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
他上月刚迎娶了青梅竹马的表妹入门,正是情浓之时!
若尊上所言近亲结合危害如此之大……他不敢想象表妹若因此受苦,或是将来子嗣有碍……难道真要和离?!
巨大的恐惧和茫然瞬间攫住了他。
“近亲危害竟至于此?”周颜眉头紧锁,她主管户籍,深知表亲通婚在乡里宗族间极为普遍,被视为亲上加亲的美事。
尊上此言,无异于颠覆千年习俗!
户部尚书贺琴仪,一身绯红官服衬得她仪态威严雍容。她虽年近五旬,因保养得宜,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是青灵的得力干将。
一双丹凤眼看人犀利又有压迫感,她眉头微锁,谨慎道:“尊上,近亲婚配的危害,民间知之甚少,骤然颁行,怕是引发不解乃至恐慌,一时难以扭转。是否先详加查证,统计相关数据,以实证示人,方更有说服力?”
“贺尚书所言在理。”张潇一点头,“实证调查的确有必要,星灵可协助收集整理相关案例,务必详实可靠。但调查要做,宣讲更要即刻开始!让百姓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另一位熟悉乡野情形的中年属官李振,面带忧色,上前一步道:“尊上,非是卑职畏难。乡野之地,尤其偏远山陬,男丁劳力金贵,女娃被视为赔钱货,十二三岁嫁娶实为常事,甚至更早者亦有之。骤然推行十八岁方可成婚,恐乡民不解,甚至强烈抵触,执行起来,难如登天啊!”
“移风易俗,本就如同逆水行舟,岂有易事?”张潇一皱眉,语气颇为坚定。
“正因其难,才需恩威并施,持之以恒!宣传教化是恩,是长久之计。然,威亦不可缺!”
“周主事,李主事,你二人执掌实务,以为当如何?”
周颜略一沉吟,说道:“卑职以为,当三管齐下,刚柔并济。”
“一者,由户部、礼部牵头,广布宣教。组织熟悉乡情的吏员配合神殿宣传司的说书人、戏班深入乡镇,将早婚早育、近亲婚配之害编成故事、戏文俚曲,广为传唱详述,反复宣讲。务必使百姓皆知其中利害,破除早生贵子、亲上加亲的陋见!”
“二者,律法明定,严惩主犯。凡未满十八岁而嫁娶者,视为非法。凡父母尊长、媒妁明知未满十八岁而强行促成婚配者,一经查实,按律处以重额罚金及苦役。收受聘礼嫁资者,亦需连带受罚。此乃‘威’之震慑,使主事者不敢妄为!”
“三者,重赏举报,发动民力。凡举报未满十八岁婚配者,查实后,举报者可得重赏。有星灵玉简记录生辰在册,核查真伪易如反掌,虚报瞒报者无所遁形。此乃‘恩’之引导,亦是借民力监督,使陋俗无处藏身!”
李思泽立刻接口,沉稳有力道:“周主事所言极是,卑职有两点补充。”
“其一,婚姻大事,非仅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私下婚约即可。当效仿道场吏员登记造册的制度,于各镇、县衙署专设姻缘司进行登记!”
“凡欲成婚者,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出示身份玉简,登记姓名、年庚,当众宣读‘一夫一妻、互敬互爱、不得强迫’之类的婚约誓词,由登记官吏见证盖章,颁发婚书。此婚书,方为律法认可的婚姻凭证。”
“未经登记的私婚,律法不予承认与保护。这意味着,涉及子女户籍登记、入学、财产继承、纠纷诉讼等一切权益,官府皆以登记婚书为准。”
“此点必须不厌其烦,通过一切渠道向百姓宣讲透彻,使其深知登记的必要性与便利性!”
“其二,”她看向张潇一,“卑职刑部正牵头草拟道场新律,此婚姻相关律条,包括法定婚龄、禁止近亲范围、婚姻登记效力、夫妻权利义务、禁止买卖婚姻及典妻等陋习,皆可纳入新律《民律·户婚篇》之中,使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善!”张潇一颔首,对周、李二人的补充深表赞同,“登记造册,正本清源,此为关键!李主事,新律起草,必须将此点详加厘定。”
她话锋一转,抛出第二个议题:“其二,便是婚制,即为一妻一夫制的推行。”
“道场立世之基,在于众生平等,在于人皆有其尊严与价值。纳妾、蓄婢、典妻、买卖人口诸般陋习,践踏妇孺,制造不公,更易引发嫡庶相争、家宅不宁的祸乱。此风,断不可长!”
此言一出,堂下几位男性主事脸色微微一变,但有了前方婚龄之议,倒也未敢立刻出言反驳,只是互相交互着眼神,显然内心震动不小。
纳妾,在他们看来乃是齐人之福,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更是‘开枝散叶’的保障,岂是说禁就能禁的?
一位性格较为耿直的男性主事孙毅忍不住踏前一步,声音带着急切和不解:“尊上!卑职斗胆!倘若…倘若娶妻多年,膝下犹虚,不纳妾岂非断了祖宗香火?此乃大不孝啊!民间重嗣续,无后为大,此乃人伦根本!若此路断绝,恐…恐引天下哗然!”
他道出了许多人心底最深的顾虑。
立刻有人低声附和:“是啊,尊上,此事此事恐怕难以推行啊…”
“民间富户纳妾成风,已成定例…”
周颜显然对此早有预料,目光扫过出言反对的孙毅等人,态度强硬:“欲正风气,必先正己身。律法未行,表率当先!卑职以为,当上行下效。”
“可先行规定:凡道场公职人员,无论文武吏员、工坊管事、学堂师长,自法令颁布之日起,一律不得纳妾!已有妾室者,暂不追溯,但需妥善安置,并严令其不得再犯!”
“律法颁布后,再有纳妾行为者,视为严重渎职,轻则革职查办,重则依法究治!”
贺琴仪此时也完全站在了周颜一边,她十分理解女性的切肤之痛。
“周主事所言,字字珠玑。公门中人,乃万民表率。若我等自身尚且三妻四妾,何以服众、推行新政?唯有官吏自身行的正、立得直,以身作则,百姓见之,自然效仿者众,新风渐成!”
张潇一看向两人,脸上露出赞许之色:“二位此言甚合吾意!正如缠足一事,道场学堂、工坊、官府,凡公职之地,只录用天足女子,并设药局专治缠足之害。上行下效之下,民间缠足之风,如今在我三州之地,不是已大为衰减了吗?可见移风易俗,关键在导向!”
李思泽思虑周密,从法律实操角度给出补充方案,回应了孙毅关于香火的担忧。
“尊上,卑职以为,以道场当下情况,断绝纳妾风气却非一时可以禁止,此事应该徐徐图之。”
“我认为除严禁公职人员纳妾外,新律中,尚需明确数条,以正视听、堵漏洞、并逐步瓦解纳妾制度的根基。”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负忠诚义务。通奸、重婚者,受害一方有权诉请和离,并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及在分割共有财产时予以照顾。”
“二、明确妾、婢的法律地位。其其人身安全与基本尊严依旧受律法保护,主家不得随意买卖、打杀、转赠,若有此等行为,以伤害、拐卖人口等罪论处!”
“此条重在宣示‘人非货殖’的原则,逐步剥离附着于妾、婢身份上的财产属性。以此逐步瓦解纳妾蓄婢的制度基础和社会认知。”
“三、对于民间因无子等原因欲纳妾者,律法虽不强行禁止,但需明文规定,庶子的财产继承权、地位等,远低于嫡子,且纳妾需经正妻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缴纳高额纳妾税。”
“庶子继承财产时,需向官府缴纳远高于嫡子的遗产承继税,以经济与律法手段,使其成本高昂,非富室巨贾难以承担,自然抑制此风。”
张潇一听完众人奏对,尤其是李思泽堵疏结合的补充,眼带赞许与喜色。
她看向仍面带忧色的孙毅等人,语气不容置疑。
“诸位所虑,吾深知。香火传承,人伦之重。然,传承之道,岂能建立在践踏另一部分人的尊严与血泪之上?”
“庶子之争,家宅不宁,古来多少祸端由此而起?道场所求,是夫妻同心、家宅和睦之下的开枝散叶,是父母康健、子女聪颖之下的血脉延续!而非以女子为生育工具,以人命堆砌香火!”
“移风易俗,道阻且长。既然方向已定,便当坚定不移的向前走。”
“贺尚书、周主事、李主事所议诸策,环环相扣,情理法兼具。便依此方略,由刑部牵头,礼部、户部协助,即刻着手详拟律条细则与推行方略。待大会公议完善后,颁行天下!”
她站起身,目光扫过殿中诸人,尤其是看向李思泽,最后落在那细密的雨帘上,面上肃穆,果断坚决。
“此非苛政,实乃仁政!为万千女子计,为子孙后代计,为道场根基永固计!”
“纵有千难万阻,此律,必行!”
殿内众人肃然领命。
细雨敲打着窗棂,众人离去后讨论声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