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四年,八月中,河北西路,真定府,栾城县郊外。
盛夏的余威尚未散尽,广袤的华北平原上,高粱、谷子已染上片片金黄,空气中弥漫着庄稼成熟的醇厚气息,预示着一个忙碌的秋收即将到来。然而,在这本应充满喜悦与期盼的季节,栾城县境内,毗邻的陈家湾与李家屯之间的那片广阔的田地上,气氛却异常紧张,仿佛一点火星就能引爆。
河北西路安抚使陈忠和推行的“新政”试点,尤其是紧锣密鼓进行 的土地清查与预备分配工作,如同一块巨石,投入了这片沉寂已久的土地,激起千层浪。真定府下辖各县,根据新政章程,正着手厘清国有土地(官田、学田、抄没逆产等)与民间私田的边界,并计划在秋收后,将部分国有土地优先租赁给无地或少地的佃户、流民耕种,租额固定,三年不变。官府再三申明:此类土地所有权属国家,严禁私下买卖、抵押;农户手中将获得的“官田租契”,仅为使用权凭证,若有私下交易,官府一概不予承认。
这项旨在抑制兼并、安顿流民的德政,在具体落实中,却因历史遗留的土地占有状况错综复杂而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在秋收这个节骨眼上,矛盾更为突出。以往,因战乱、逃荒、私下顶退等原因,大量土地的实际耕种者与田契持有者早已不符,地界模糊不清。常见的情形是:赵家种着李家的地,李家的庄稼却长在王家的地头上。过去官府对此多是含糊了事,或被豪强操纵,小民有冤难申。如今官府要重新丈量、明确地权(主要是使用权),直接触动了各方眼下最敏感的神经——今年地里即将成熟的庄稼,究竟该由谁来收割?收益归谁?
于是,纠纷四起。小到邻里之间口角不断,大到村与村之间为争夺即将成熟的庄稼而爆发群体械斗。短短半月内,真定府境内上报到府衙的较大规模械斗事件,已不下五起。农民们手持锄头、镰刀、木棍,在地头对峙、殴斗,流血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地方安定与秋收大局。
对此局面,陈忠和并未感到意外。离京前,其父陈太初在那次深夜长谈中就曾预见性 地指出:“……土地之事,千头万绪,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是在产权不清、佃耕关系混乱的地区,推行新政,必然会激化旧有矛盾。切记,一旦发生民间械斗,官府首要之责在于‘维和’,迅速隔离双方,防止事态扩大,切不可偏袒任何一方,授人以柄。其后,当由新设的执法部门(巡检司、县尉辖下)独立负责现场秩序维持与初步调查;再由独立的司法部门(新设的法宪司派驻机构)依据证据与律法,进行公正审理判决。行政官员可监督、可协调资源,但绝不可干预具体执法与审判。如此,方能取信于民,彰显新政之‘公’。”**
这套“行政、执法、司法三权分置、各司其职”的新框架,正是此次河北西路试点的核心内容之一。按照新规:各地司法官员,多由朝廷大理寺或刑部直接选派干练之人担任,其升迁考核由上级法宪司垂直管理,地方行政长官无权随意任免。而负责日常治安的执法力量,则由各县原有的三班衙役及部分地方厢军中遴选整编而成,按片区划分职责,遇有大规模事件,由府县两级主管治安的佐贰官(如府同知、县丞)统一协调指挥。这些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其辖区内发案率、案件处理及时率、民众满意度等指标直接挂钩。至于知府、知县等行政主官,其职责重点在于地方经济发展、税收征管、土地划拨与整理等事务,对治安状况可过问、监督,对渎职人员可向上级或监察部门提请处理,并有权在其年度绩效考核表上签署评价意见,但不再直接指挥具体案件的侦办与审判。
这一变革,旨在打破千百年来地方官“行政司法一把抓”的旧制,从制度上防范权力滥用与冤狱滋生。然而,对于习惯了“有事找青天大老爷做主”的百姓和习惯了“一言九鼎”的地方官来说,都需要一个艰难的适应过程。
真定府府衙签押房内,陈忠和面色凝重地听取着栾城县令关于陈家湾与李家屯最新一起大规模械斗的急报。此事起因看似微不足道:李家屯的李大郎指责陈家湾的陈三郎在耕种时“过界”,占了他家祖传(但地契早已遗失)地边约半寸。双方由口角升级为扭打,随后各自回村召集族人、乡邻助拳。起初只是两村村民在地头对峙、叫骂,后来不知谁先动了手,迅速演变成大规模的混战,且持续数日。等到县里接到里正迟来的报告,再上报到府里时,两村已有数十人受伤,田地里即将成熟的庄稼也被践踏了一大片。当府县两级的执法队伍赶到时,双方民众情绪依然激动,竟有无视官差阻拦、继续动手的迹象。
“按新制办。”陈忠和沉声对身旁的真定府同知(主管治安刑名的佐贰官)吩咐道,“着你立即统一调度府衙巡检司及栾城县可用的所有执法力量,火速前往现场。第一要务,是将双方隔离开来,确保不再有新的伤亡。第二,控制现场后,立即通知法宪司派驻真定府的推官,着其带人前往现场勘查、问讯、固定证据。此案由法宪司独立审理。你负责好执法这边的事,务必保证司法官员的人身安全与办案独立。”
“下官明白!”府同知领命而去,迅速调兵遣将。
陈忠和本人,则在稍作准备后,只带了少数亲随,轻车简从,赶往栾城县。他此行的目的,并非要亲自审案或指挥,而是要亲临现场“观摩”与“坐镇”,确保这套新的运作机制能够在实际冲突中得以贯彻,并向所有人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新政绝非空谈,官府处理纠纷的方式已经彻底改变。
栾城县郊,陈李两村交界的那片争议田地周围,气氛依然剑拔弩张。上百名身着统一号服、手持长棍与盾牌的府县执法队员,已成功将仍在互相叫骂的两村村民分隔在道路两侧。几名带头斗殴、伤势较重的村民已被简单包扎后看管起来。现场虽然嘈杂,但秩序基本受控。
不久,真定府法宪司派出 的王推官带着两名书办、四名衙役赶到现场。他首先与负责现场秩序的执法官员进行了交接,明确各自权责。随后,王推官并未急于升堂问案,而是在执法队员的护卫下,亲自踏入那片被践踏得一片狼藉的田地,仔细勘察所谓的“地边”,并吩咐书办绘制草图,记录现场情形。接着,他又分别找了当事双方——李大郎与陈三郎,以及两村的里正、几位年长的见证人,在临时搭建的凉棚下,进行分开问讯,详细记录口供。
整个过程,陈忠和始终站在远处一棵大槐树下,默默观察。他看到王推官行事有条不紊,执法官员配合默契,心中稍安。他注意到,一些村民脸上露出疑惑与不安的神色,他们或许在奇怪,为何这位“大官”只是看着,却不过来“断案”。
现场初步调查持续了近两个时辰。当王推官基本掌握了情况后,他走到陈忠和面前,躬身行礼,禀报道:“安抚使大人,此案案情已初步明朗。争议地块确属历史遗留问题,双方均无明确地契证明其所有权。根据新政《土地清查暂行办法》,此类无主荒地或权属不清之地,应先行收归国有,纳入官田管理。至于今年地上的庄稼……”
陈忠和摆手打断了他:“王推官,如何审断,是你法宪司的职责。本官此行,只是确保新政章程得以执行。你只需依法依规、公正审理即可,无需向本官请示。”
王推官心神领会,拱手道:“下官明白。那么,下官打算就此现场进行公开审理,以儆效尤,也让百姓知晓新法之威严与公正。”
“可。”陈忠和点头同意。
很快,在执法队员围出的一片空地上,临时公堂设立。王推官端坐正中,两村村民被允许在外围观看。审理过程简洁而高效。王推官首先出示了现场勘察结果,宣读了相关证言,然后依据新政下的《土地管理条例》与《大明律》中关于斗殴、侵害他人财物的条款,当众宣判:
一、争议地块因历史原因权属不清,依据新政,暂行收归国有,登记为官田。今年地上庄稼,鉴于双方均有投入劳作,为免浪费,裁定由两村共有,收获后按合理比例分配,具体由两村里正协商,报县衙备案。秋收后,此地将由官府丈量明确,纳入统一分配方案。
二、陈家湾陈三郎、李家屯李大郎,为一己私利,争执在先,斗殴在后,是此次大规模械斗的直接导火索。二人行为已违反律法,判各杖二十,监禁一月,以示惩戒。两村其他参与斗殴、致人受伤者,按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杖刑、劳役或罚金。
三、两村里正,未能及时发现并化解纠纷,未能有效制止械斗,存在失职,各罚俸三月,以示警告。
判决一出,现场一片哗然,但更多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过去,此类纠纷,官府要么和稀泥,要么被一方贿赂而偏袒,很少如此清晰地划分责任,更少有将土地直接收归国有的先例。
此时,陈忠和才缓步走到人群前方。他目光扫过面前那些或愤懑、或惶恐、或若有所思的面孔,声音沉稳有力:
“乡亲们!今日之事,本官全程目睹。半寸地边,竟酿成数十人受伤、庄稼被毁的惨剧!值得吗?”他停顿了一下,让话语沉入每个人的心里。
“官府推行新政,清查土地,是为了让大家都有田可种,有饭可吃,是为了长远的公平!但这公平,不是靠拳头打出来的,而是靠王法定出来的!今日王推官的判决,便是依新法而行。以后,再有此类纠纷,切莫再冲动械斗!有委屈,找里正调解;调解不成,去县里新设的‘法宪司’申诉!那里的官员,不受县太爷直接管束,专司审案断案,必会给你们一个公道!”
“你们想想,今日受伤的乡亲,他们的家人该如何悲痛?被践踏的庄稼,是大家辛苦一年的血汗!相互斗殴,两败俱伤,最终受苦的,还是你们自己,还是你们的父母妻儿!若因此触犯王法,身陷囹圄,更是追悔莫及!”
“本官希望,今日之事,能成为一个教训,也能成为一个开端。让大家看到,在真定府,在河北西路,处理纠纷的规矩已经变了!有了新的说理的地方!唯有信法、守法,方能真正保护自身的权益,方能共享新政之利!”
陆宰看到陈忠和的行事风格说道,陈大人,晚上一块聚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