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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七年,三月初一,萨尔浒大营。

雪一直下着,使得大地被铺上一层银装,警惕营寨四周,巡视营寨的明军将士虽穿着御寒衣服,但依旧能感受到那刺骨寒意,要知道在古代过热,过冷的时节征战乃兵家大忌,但就这样明军将士在瑟瑟发抖中保持警惕。

骑兵不时在营寨外出现,厮杀不时发生,让本就不平静的战场充满铁血与残酷,战争从来都不是闹着玩的。

外面世界如何却浑然和营寨内无关,在寨中某处几名小兵围聚一团,只为抵御那寒冷天气,闲来无事下也就聊着所见所闻。

“你们说也邪了,怎我大明出征征讨建奴这天就连续下大雪。”

“谁说不是呢,害的咱们在这大冷天里挨冻。”

“你说挨冻就挨冻呗,这还摊上个莽总兵,也不知这杜总兵是怎么想的,大冷的天非要分兵强渡浑河,还要去攻打什么劳什子的吉林崖。”

“谁说不是呢,早上渡河却被那建奴摆了一道,导致浑河水位大涨,这一涨不要紧,不知有多少袍泽死在这浑河中,还有那分兵后的辎重营也因水位大涨,使得其被迫遗留,最终选择驻屯到了斡浑鄂谟。”

“等等,你这都是听谁说的?怎你小子这么清楚。”

“就是,就是,这些你都是哪儿听来的?”

“嗨,你说这啊,那还能听谁说,当然是我家大人说的,我这刚换值。”

“你是说王宣,王总兵?”

“……”

小兵们在那闲聊着,浑然不知有人正聚精会神的听着,也使得自己内心十分复杂;萨尔浒,杜松,浑河,王宣,建奴,野猪皮……

这些在历史书上记载在人或地,再次印证了秦锋的想法,看来这世上最诡异的事情真就让自己遇到了,穿越了,他穿越到了明末!

秦锋他现在身处辽东萨尔浒山,而由萨尔浒引出了历史上有名的萨尔浒之战,此战使得明朝在辽东地区的掌控力逐年递减,促使建奴势力不断增强,也间接敲响了明朝走向衰败的钟声。

“怎么就穿越了?!”

秦锋待在原地心中懊恼,些许响动引起了小兵们的注意,当他们看到那高大身躯时却吓得连大气都不敢喘。

一袭黑甲,内罩飞鱼服,脚踏皂色官靴,绣春刀挂于腰间,精细战弩斜挂左腰,软剑束于腰间,冷峻的双眸让人不敢直视。

“见过大人。”

“……”

当见到那身飞鱼服时,但凡有些脑子的都能看出秦锋是什么身份。

锦衣卫啊,杀人于无形的锦衣卫,而且最少也是位官,毕竟这飞鱼服可不是小兵所能穿的,非功勋卓着不可得。

冷峻的眼神扫向小兵,却吓得一应小兵瑟瑟发抖,沉默少言的秦锋见到这一幕不免心中吐槽道:“这锦衣卫的凶名真不是盖的,这还是在万历朝,这要是在巅峰时那岂不是要飞上天?”

虽说心中有所吐槽,但秦锋并未去理会这些小兵。

一方是锦衣卫高高在上,一方是边军小兵卑微在下,二者根本不在一层次上,何来话语可说?

锦衣卫,在普通人眼中那就是噩梦般的存在,别说见了,听到都是瑟瑟发抖,这世上强如官绅勋贵见到锦衣卫亦心中一震。

秦锋很喜欢这种感觉,对他来说锦衣卫那就是让人害怕的,但不知为何也让他不免在心中暗暗吐槽。

你说你这贼老天,让我穿越就穿越呗,锦衣卫这当做一生事业也不是不行,虽说如今锦衣卫已不是巅峰时期,但就凭哥这智慧那还是能让锦衣卫重回巅峰的,可你丫也要按照剧本套路出牌啊!

你这非但不按套路出牌,而且还很皮,李时珍的皮,你知道吗?

直接给我干到了十死无生的萨尔浒之战上,那萨尔浒之战是什么地方?

那绝对是修罗场,出征的明军死伤就多达三四万众,那是开玩笑的?那不是开玩笑啊!

贼老天你真会给小爷我开玩笑!

穿越前秦锋也算是位事业有成的某企业小老板,作为一名光荣的退伍军人,秦锋混成这样已然是不差了,可老天就像是在跟他开玩笑一般,和客户喝酒喝大发了,再醒来时却已物是人非。

现在对他来说企业小老板已是过去式,他现在的身份是北镇抚司,辽东外派锦衣卫小旗,本职工作是侦探,传递建州女真境内情报,如今身在征讨建州女真左翼中路军杜松部。

“你丫的贼老天,你给我穿越的身份剧情未免太老套了,简直是烂大街的存在,什么叫自家那便宜老爹死了,上司百户眼红家中千两白银,自己这前身却不明白上司的意思,更不鸟他,使得上司怀恨在心因为一件小事,将自己从总旗一职降为小旗,并派到了辽东当值,银子更是‘罚没充公’。”

“那狗日的百户叫什么来着?”

“对对对,沈练!”

“娘的,你取什么名字不好,叫沈练。”

“这练,不是炼狱的炼,而是练习的练,还好小爷我大心脏,不然还真被这假冒货给吓住了。”

一想起自己是锦衣卫,秦锋就不免在心中吐槽自己这前身,用一句话就能概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主。

都二十三岁的人了,如此年轻就能当上北镇抚司总旗,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这你倒好自我感觉还很良好,都快良好到自负阶段了。

大哥,就你那自命不凡的劲儿,要不是你有个试百户的老爹,你丫早不知死了去了。

这锦衣卫是常人待得地方吗?

你以为你的总旗一职是靠自己能力得到的,狗屁,虽然你有能力吧,也办成了几件大案,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快成为总旗,但情商太低,人太傲,得罪的人无算,要不是有你爹在背后递银子你当个狗屁的总旗,这不老爹一死就被打回原形了。

二十三岁了,还是单身,秦锋都不好意思再想下去。

古代人早熟,十五六岁成亲的人大有人在,按秦锋这年纪放别人身上那孩子都一串了,打酱油那更是不成问题,可秦锋呢,尚未娶妻……

说出去也真是够丢人的,这锦衣卫当得真是够可以的,这年头再有本事,可情商低也混不开啊。

可吐槽归吐槽,现在秦锋并没有太多心思去想娶妻这件事,他想的则是怎么活下去,在这萨尔浒大营的官兵并不知道,今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将看不到明日的太阳,想到这秦锋眉头微皱看向远方,嘴上则嘟囔道:“已是正午时分了,残酷的战斗也快开始了,只待黄昏将至,老子还不想刚穿越就再死一次。”

说到这秦锋右手不由紧握刀柄,眼神余光看着自己手中的那绣春刀,想活着,那这绣春刀就将是他唯一的依仗。

对秦锋来说现在这最最最宝贵的就是时间,如果他不想死的话,那他就必须着手去改变历史,不然等待他的就是记载在史书上的一句话:“皆没于阵,横尸山野,血流成渠,其旗帜,器械及士卒死者,蔽浑河而下,如流斯焉。”

寥寥三十余字就能感受到这惨烈战局,酷爱明史的秦锋又怎么不了解这一战呢,对他而言这绝对是十死无生的局面,无援兵,强敌猛攻,想活命似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不想就这样死,秦锋他想活着!

如果能逃离秦锋绝对不会放弃活的希望,逃离大营秦锋不是没想过,但建奴军中散骑斥候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答案当然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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