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侯府。
周明的生活,终于过上了他穿越以来,最梦寐以求的日子。
躺平。
而且是字面意义上的,四仰八叉的躺平。
自从那本《优生学》的册子被朱橚当成宝贝一样捧走,并且雄心勃勃地开启了那项号称要“实践出真知”的浩大工程后,整个应天府,似乎都把他给忘了。
皇帝朱元璋没再召见他。
太子朱标没再来看他。
就连魏国公府的徐达和徐妙云,也像是约好了一样,再无音讯。
周明乐得清闲。
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睡到自然醒,然后被十几个丫鬟伺候着洗漱更衣。
吃的,山珍海味,什么燕窝鱼翅,熊掌鹿茸,换着花样来。
喝的,是窖藏数十年的贡酒,甘醇绵长,一小口就价值不菲。
穿的,是江南顶级绣娘赶制的丝绸锦缎,轻若无物,滑不留手。
这座御赐的永安侯府,成了他一个人的王国。
周明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堕落了。
想当初,在现代当个见习医生,天天被主治医师骂成狗,吃的是外卖,住的是合租房,累死累活一个月,工资还不够在应天府的销金窟里潇洒一晚上。
现在呢?
他只需要动动嘴皮子,就有无数人前呼后拥地替他办妥一切。
这种封建王朝顶级权贵的腐败生活,真他娘的香!
“侯爷,今日的午膳,您想用些什么?”管家周福躬着身子,恭敬地问道。
周明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眯着眼,懒洋洋地摆了摆手。
“随便吧,别太油腻就行。”
吃腻了。
真的吃腻了。
每天大鱼大肉,他现在看到肉都觉得反胃。
人啊,就是贱皮子。
穷的时候想吃肉,天天吃肉了,又开始怀念清粥小菜。
周明打了个哈欠。
真他娘的无聊。
这种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过个一两天还行,时间长了,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不行,得找点事做。
“周福,备车,本侯要出去逛逛。”
“是,侯爷。”
半个时辰后,周明换了一身低调的常服,坐着马车,来到了应天府最繁华的秦淮河畔。
这里酒楼林立,商铺栉比,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周明找了一家看起来最气派的茶楼,走了进去。
茶楼里座无虚席,正中央的高台上,一个说书先生正唾沫横飞,讲得眉飞色舞。
“话说那前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有一位英雄,身高八尺,力能扛鼎……”
周明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点了一壶茶,几碟点心,一边听,一边打量着周围的茶客。
所有人都听得如痴如醉,神情随着说书先生的讲述,时而紧张,时而激昂。
可周明听了半天,只觉得索然无味。
什么英雄好汉,什么帝王将相。
这故事的精彩程度,连他上辈子看过的三流网络小说都不如。
更别提什么《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了。
这个时代的精神娱乐生活,实在是太匮乏了。
周明喝了口茶,百无聊赖地看向窗外。
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从他脑子里冒了出来。
既然这么无聊……
为什么,不自己找点乐子呢?
……
与此同时。
大明皇宫,东宫。
暖阁之内,地龙烧得正旺,温暖如春。
已经八岁的皇太孙朱雄英,穿着一身崭新的小锦袍,正在地上追逐着一只皮球,笑得咯咯作响。
他的病,已经彻底好了。
太子朱标坐在一旁,看着儿子活蹦乱跳的样子,脸上是抑制不住的慈爱笑意。
只有他自己知道,前段时间,他有多么绝望。
是周明。
那个总能创造奇迹的年轻人,又一次,将他的家人从鬼门关前拉了回来。
“父王,父王!陪我玩!”朱雄英抱着皮球,跑过来拉着朱标的袖子。
朱标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好,父王陪你。”
他陪着儿子玩了一会儿,看到朱雄英额头见了汗,便让乳母带他下去休息了。
偌大的暖阁,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朱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他站起身,走出暖阁,穿过长长的回廊,来到了一处僻静的院落。
院子里的梅花开得正好,暗香浮动。
他的妹妹,临安公主朱镜静,正一个人坐在石凳上,对着一株梅花发呆。
她瘦了许多。
原本还有些婴儿肥的清丽脸庞,此刻只剩下尖尖的下巴,显得那双眼睛更大,也更空洞。
“镜静。”
朱标放轻了脚步,缓缓走了过去。
朱镜静像是受惊的兔子,猛地回过神来,站起身,对着朱标福了一礼。
“皇兄。”
“坐吧。”朱标在她身边坐下,“外面冷,怎么不多穿一件衣服?”
“不冷。”朱镜静低下头,声音很轻。
兄妹俩一时无言。
只有风吹过梅花枝头,带下几片粉白的花瓣。
许久,朱标才叹了口气,开口道:“还在想那天的事?”
朱镜静的肩膀,几不可查地颤抖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朱标看着她这个样子,心里一阵阵地发疼。
“周先生他……他不是那个意思。”朱标斟酌着用词,试图为周明解释,“他那个人,脑子里想的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优生学,什么血脉传承,他只是……只是从医者的角度,想得太多了。”
“皇兄,别说了。”
朱镜静忽然开口,打断了他。
她抬起头,那双原本明亮的眼眸里,蓄满了水汽,却倔强地不肯落下来。
“女儿家的婚事,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皇和母后,自然会为我择一门最好的亲事。”
她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周先生……是国之栋梁,女儿……女儿配不上他。”
“镜静!”朱标心疼地唤道。
“皇兄。”朱镜静站起身,对着朱标,郑重地行了一礼,“我有些乏了,想回去歇着了。”
说完,她不等朱标再开口,便转身,快步离去。
那纤细的背影,带着一种令人心碎的仓惶和决绝。
朱标伸出手,想叫住她,最终,却只是无力地垂下。
……
永安侯府。
周明从茶楼回来,整个人都处在一种莫名的亢奋之中。
那个念头,一旦产生,就在他的脑海里疯狂滋生,再也按捺不住。
给这个娱乐生活贫乏的大明朝,来一点小小的现代文化震撼!
写什么好呢?
《三国演义》?不行,太敏感,容易被朱元璋当成造反指南给片了。
《水浒传》?更不行,那更是明着教人造反。
《红楼梦》?太深奥,这个时代的人估计也欣赏不来。
那就只剩下一个了。
一个老少咸宜,神魔并存,充满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又暗含着对权威的反抗和对自由的向往的……故事。
“来人!”周明对着门外喊道。
“侯爷有何吩咐?”周福立刻跑了进来。
“笔墨伺候!”
“要最好的纸,最浓的墨!”
很快,一张宽大的书案被抬了进来,上好的徽墨被研开,散发出淡淡的墨香。数叠洁白的宣纸,整齐地铺在案上。
周明深吸一口气,走到书案前。
他提起一支崭新的狼毫笔,蘸满了墨汁,悬在纸上。
无数的画面,无数的文字,在他脑海中翻腾。
花果山水帘洞,东海龙宫定海神针,大闹天宫十万天兵,五指山下五百年……
最终,所有的纷乱,都归于平静。
周明手腕一沉,笔尖落在纸上。
一行古朴而又恢弘的诗句,出现在了洁白的宣纸上。
诗曰: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
ps:看书的老铁们,吱一声。让作者知道你们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