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几千公里的距离千里迢迢地来到这里,踏上一段不知道是否有结果的旅程,从茫茫人海之中找到她,单单只是为了说出这一句吗?
温书怀心下微微诧异,楼春雪像是预料了一般,上前一步,露出些许苦涩的笑,“别把我当小孩,我也不喜欢温小柔。”
周边的人已经开始投过来视线了,好奇八卦的,欣赏颜值的。
温书怀笑了一下,眼神带着歉意,认真地回视,“这个世界还有更美好的风景等我们去看。”
她转身看向茫茫雪山之下的风景,天宽地广,无边无际,风刮起轻薄的雪,轻轻翻滚着。
冰冷的风吹拂在脸上,温书怀回眸看了他一眼,“这里的风景很好看吧?”
她笑着眯了眯眼,“我在你这个时候,还不知道这世界上有这么震撼的地方。”
人生很长,遇见的人和事数都数不过来,每日经历的刺激快乐的回忆会将以前的东西一点点的覆盖。
没有永恒,目之所及,耳之所听,是生命和世界带来的馈赠。
与其沉溺在情爱之中,不若好好体验一下人生。
感受心脏的每一次跳动,感受风的冷,太阳的热烈,河水的冰凉。
感受路途中人的笑意,感受篝火边他们故事中尘封的感情,感受自己。
温书怀这人生来便是要为自己而活的,只是世间大多时候由不得自己选择。
小时候因为家境不能选择放肆,读书时不能因为想要自由而叛逆,工作时不能因为苦累而放弃。
或许她应该感谢京都的那些日子,让她有了能给自己一些自由的权利。
尽管对于那些人来说,这些东西实在是太过简单,但这就是温书怀存在的意义。
每个人活在世界上都有自己的意义,她想要什么,想要做什么,想要得到什么。
年少轻狂的时候,说要为自己的梦想努力,也有想要平平淡淡度过一生的。
给自己一点选择的权利,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给自己最大的权利。
在别人欺负自己的时候,在生活欺负自己的时候,在选择逼迫自己的时候,请给自己一些耐心,一些宽容。
不要帮着别人和自己一起欺负自己。
不知不觉想的远了些,温书怀没有回头看他,他觉得他应该已经明白了自己的想法。
她不喜欢他,也不会因为他喜欢自己而喜欢他。
时间一时沉静下来,须臾,一道坚定而执拗的声音在雪山之巅响起,随风而过,“我已经看到最好的风景了。”
温书怀没有说话,抬起右手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一朵粉色的鲜花出现在她戴了黑色手套的指尖。
一抹脆嫩的粉色,格外娇柔,在黑色手套为底,纯白山色为背景的环境里显得格外突兀。
一股纯净的生命力在她指尖绽放,像是在冰天雪地里变出一个春天。
“好看吗?”花被她拿着递前了些,“送给你。”
楼春雪小心翼翼地接过花,生怕自己一个用力就捏伤了它。
花朵跟小型的荷花一般,又比荷花的花瓣更多,像是陆地上的荷花一般。
他对这些涉猎实在浅薄,以至于此刻他不仅不知道这花叫什么名字,连它的寓意都不清楚。
段辞明结婚了,一条短信发到手机上,带着一丝戏谑的腔调,温书怀心想,大概是他们那个圈子的朋友罢。
还说给自己在京都的房子里寄了请柬,欢迎她来参加婚礼。
要说心里没有一丝波澜那是不可能的,要说撕心裂肺也没有,只能说遗憾。
从一开始就奠定了的遗憾,从一个火坑跳入另一个火坑的遗憾。
也不能说是火坑吧,在他们身边学到的东西对她有很大的启示,只是得到过还是会为失去而感到惋惜。
为曾经得到过感到幸运。
没有人是真正的坏人和好人,人的复杂性让温书怀不论面对何种情况都会评以最公正的态度。
除非对方实实在在就是个烂人。
收拾了一下东西准备回国,楼春雪屁颠颠地跟在身后,丝毫没有被打击的模样。
甚至,温书怀还在他的眼中看到了燃起的火苗。
他没有胡思乱想什么吧?
天和繁星全年开花,从春天惊艳到冬天,每一朵花瓣,腹中及下是接近白色的,腹中及尾越来越粉。
花语:绽放自己,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幸福。
许久没有回京都了,温书怀走进这方天地便觉得有几分物是人非之感。
打开房门,地上静静地放着一封信件。
楼春雪在酒店休整,隔日便来小别墅拜访了。
原来的草坪现在落了一层雪,只有小道被解冻开来,雪也被清理了。
开了屋内的暖气,不过一会儿,屋内便开始暖和起来了。
明亮的灯光洒在屋内,有些清冷的味道很快被热气冲散。
楼春雪在沙发上坐下,手边是一些杂乱的书籍,什么类型都有,放在表面上的是一本杂志,财经杂志。
温书怀去煮茶了,他的目光落在封面上的人上,他知道这个人是谁,金融巨鳄墨玉京,一个从出生开始便站在经济顶端的男人。
家境深不可测,还有巨大的政治背景和军事背景,家里只有他一个人经商。
他小时候在家里人的口中听到过,当初也只是听听罢了,真到这种时候,还是会有些感慨。
太高不可及的人,甚至让人生不起一丝嫉妒心来。
温书怀将煮好的茶水拿出来,给两人各倒了一杯,袅袅茶香袭人,驱散了身上从外面带回来的冷意。
温书怀说过几天要去参加别人的婚宴,楼春雪点点头应了。
楼春雪家的产业都在他家那个地方,在外面不涉猎,有钱但是没有什么名。
他的一个京都的朋友知道他来了此地,说什么也要带他一起来参加朋友的婚宴,沾沾喜气。
那天的天气十分晴朗,没有落雪,天蓝蓝的,像是一块背景板。
京都的洛漫大别墅里,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欧美风格的装修,将这处市中心深处的别墅变作了宫殿。
晶莹带着淡黄色的百合花吊灯,繁复的各色花卉纹理,光可鉴人的价值上万的地板,还有让人眼花缭乱的纸醉金迷。
温书怀坐在位置上,看着两个新人在主持人和众人的见证之下说出誓词。
遥远地投来视线,复杂,难言,温书怀只是微微一笑,手轻轻地拍着掌,像是这众多宾客中的普通一员。
戒指交换,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在众人的目光之下。
忽而,温书怀感受到了另一道略带着些凉意的目光,微微垂下眼帘,没有回视过去。
她知道对方是谁,并不惊诧,这个场面她早已预料过。
都是过去式。
直到大家开始吃席,新郎新娘轮桌敬酒的时候,人声鼎沸之间,喧闹难掩。
趁着空隙打开手机看了一眼,消息还停留在早上楼春雪跟她说吃了什么早餐的时刻。
身后的椅子靠背上落下一只手,一片暗色的阴影将她困住,心头一跳,抬头看去,只见楼春雪眸色复杂地看着她。
他怎么会在这里?
思虑之间手机光芒被按灭,不多时,段辞明也带着新娘来到了这桌,大家皆站起来敬酒。
看着段辞明不经意落在温书怀身上的眼神,楼春雪觉得自己的心有些疼,拳头不知何时已然攥紧。
与此同时,心口涌出一抹难言的酸涩开来,那个京都的朋友正是苏望。
关于温书怀那些年在京都的事情,他知道了个一清二楚,当苏望知道他喜欢温书怀的时候,眼神惊讶,嘴巴张开能塞下一个鸡蛋。
没有比这更惊悚的事情了,怎么身边的人都喜欢她,她是什么魅魔吗?
楼春雪也见过了那个和温书怀长得很像的女孩,云锦,一个性格看着有些娇纵任性的大小姐。
即使长相相似,两人身上的气质确是截然不同的,温书怀的身上有种沉静的温柔和触不到底的深渊。
如同崖边的风,抓不住,只能看见手在风中任由它们穿过。
一种想要拯救对方的念头在心头掠过,又觉得自己没有资格与她谈拯救二字。
她也不需要拯救。
在这些关系中,她反倒成了置身事外的局外人,而他,在知道了这一切之后,仿若成了那些事件的中心人物。
为她难过,为她委屈。
心疼,便想要将自己所有最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任她挑选。
可惜,他的东西她似乎也不放在眼里。
她喜欢什么呢?
温书怀喜欢什么呢?
她喜欢自由,喜欢体验世界的感觉,她是不为任何人停留的真正的勇者。
而他,在不知不觉之中,成了执着追随她的脚步的信徒。
大学毕业之后,楼春雪便一个劲地跟在温书怀的身后了。
家中的产业还有爹撑着,他的眼中,只有一个人的身影,至此再也装不下其他人。
楼父见过温书怀之后,曾将温书怀叫到书房谈心,他觉得对方是一个好孩子,让楼春雪好好对待她。
在外闯荡总是会遇见危险,不可预料,不可预防,在一次次被温书怀照顾好的同时,楼春雪学习着这些野外知识。
真正发生转折的事情发生在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里,不知为何一条毒蛇主动出击,咬在温书怀的脚上。
楼春雪心顿时落了一跳,拿止血带在她伤口上方绑扎,拎着那蛇缠了嘴塞入小包里,随后背着她一路下山,健步如飞。
山间陡峭,不好走,更何况背着一个人,每回摔倒之后,尽管将自己作为了垫背,还是要与她自责说一声对不起,没有受伤吧?
温书怀趴在他的背上,看着他汗如雨下,听着他的道歉,有些不解,“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他已经做到最好了,但在面对温书怀的时候,还是觉得不够,还不够,还要更好。
“我摔到你了。”
他声音里的自责实在是太明显了,以至于温书怀觉得他太大材小做了些。
“没有,”温书怀将他的帽子扶正,声音软软,“倒是你,是不是受伤了。”
摔倒伴随着摩擦,在完好的衣物下面,可能有创伤,她现在看不见,但凭他摔跤的姿势和力道来看,肯定是受伤了的。
“还好,不是很疼。”
脸颊贴在他的背上,平稳的安全的感觉,强劲有力的心跳声传入耳中,鼓动着。
以最快的时间到了医院,当医生问起蛇的特征的时候,楼春雪刷的一下从包里拿出一条蛇来。
“就是这个蛇,你看看。”
医生愣了一秒,安排着温书怀打血清去了。
温书怀看向一边在医生跟前问东问西的男人,心里还在想着他身上的伤。
但他现在还在说话,什么时候停啊?
楼春雪像是感受不到疼一般,直到温书怀开口,才被医生带着去处理打破伤风针去了。
温小柔要结婚了,对象是当初那个来找她的好朋友,很腼腆的男生,叫王启胜,与温小柔和温书怀从小长到大。
但是比起温书怀,跟温小柔更亲厚一些,跟她一起,待温书怀跟亲姐姐似的。
小时候瘦的跟个猴子似的,呆呆愣愣的,长大了也没有多少改变,除了身子长得强壮了些,其他方面和小时候差不多。
家里的父母也没想到家里最先结婚的是小柔,但大家都为此由衷地感到美好。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世间最美好的爱情莫过于此。
婚礼宴席之上,温书怀作为姐姐,跟着父母坐在主桌,看着台上已经长得亭亭玉立的妹妹,心中甚为欣慰。
隔了一年,小外甥女便出生了,简直是玉雪可爱,真真是粉雕玉琢的一枚雪媚娘。
每每看见,都会觉得自己的心被萌化了,小孩儿对外界没有什么抗拒,不管是谁抱她,都会笑得很开心。
特别亲人。
……
这年冬天,温书怀和楼春雪再次去爬雪山,瑞斯雪山。
两人穿戴整齐,随着攀登的队伍一路往上走去,路途中不乏有危险的地段,楼春雪总是会担心她会受伤,每回吓到自己的时候手都在可以迅速抓住她的距离。
因为这份“担惊受怕”,他觉得这次的旅程甚至比他自己来的时候还要难熬,又因为是与她第二次爬这座雪山而感到幸福。
冷冽的寒风混着雪粒打在身上,刮过冲锋衣,护目镜前,是纯白色雪山为背景的她。
两人互相扶持着上了雪山山巅,速度比预想的快了不少。
两人是抱着上来看太阳升起的目的来的,起了好早的头,山顶寒冷,冷气丝丝缕缕。
呼出的热气化作水雾,热量很快便消散,远处的山边逐渐升起一抹橙红色,颜色颇为浓,像是咸鸭蛋中间的红心,带着一股子的磅礴的让人心底颤动的震撼感。
山巅的寒风依旧呼啸不止,楼春雪摘下了护目镜,将一双清澈真挚的眼睛露在外面。
“看过世界之后,我还是觉得,你是我唯一的风景。”
“我喜欢你。”
同年,同样的瑞斯雪山山巅,楼春雪单膝跪地求婚了,一枚鸽子蛋大的粉色蓝宝石戒指,在刺眼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四周爱看热闹的游客也跟着起哄起来,嘴里喊着答应他。
“答应他。”
“答应他。”
“答应他。”
……
温书怀却还是严严实实的装扮,她没有将手伸过去,而是不紧不慢地掏着兜儿。
游客不由投来好奇的目光,难道她不喜欢他吗?
下一刻,一个白色的戒指盒出现在众人眼前。
一样的姿势,温书怀在他面前单膝跪地,声音轻而带着一丝笑意。
“好巧,我也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