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半小时,陈砚站在区法院门口,手里攥着的案卷袋被汗浸得发潮。他反复翻看里面的材料:王阿姨家的漏水照片、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没盖公章的维修报价单——唯独少了周明远说的“物业记录”和“装修备案材料”。
昨天去物业调记录时,物业经理说“前年的检查记录找不到了”,装修备案材料又说“需要业主本人来查”,刘先生那边根本不配合。陈砚急得跟物业吵了一架,最后只拿到一张“物业曾上门查看漏水”的口头证明,连书面签字都没有。
“陈律师,怎么样啊?证据够不够啊?”王阿姨从公交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一兜水果,脸上满是忐忑。她特意穿了件新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像是要去赴什么重要的约。
“王阿姨,您别担心,我们现有的证据也能说明问题。”陈砚把焦虑压在心里,笑着接过水果,“您先在大厅等会儿,我去跟法官沟通下,看看能不能先调解。”
其实他心里没底。昨晚他翻了半夜的案例,凡是“漏水纠纷证据不足”的案子,要么调解时当事人吃亏,要么直接判原告败诉。他甚至想过,要不要劝王阿姨降低赔偿要求,早点了结算了——可一想到王阿姨说“墙皮掉了一大块,孙子来家里都不敢让他靠近”,又把这话咽了回去。
进了法庭,原告席在左侧,陈砚帮王阿姨坐下,刚把材料摆好,就见右侧走进来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身后跟着刘先生。男人递过来一张名片,上面写着“李律师,xx律所”,语气带着点居高临下:“陈律师,新人吧?这种小额纠纷,其实没必要开庭,让你当事人少要点开价,我这边帮刘先生做工作,大家都省事。”
陈砚攥紧名片,没接他的话:“赔偿金额是王阿姨根据维修费用算的,合理合法,没必要降。”
李律师笑了笑,没再说话,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材料,赫然是“物业出具的管道检查报告”,上面写着“王阿姨家漏水系房屋老化导致,与楼上装修无关”,落款盖着物业的公章。
陈砚的心脏猛地一沉。他昨天跟物业吵了半天,物业说“没有记录”,怎么今天李律师能拿出盖公章的报告?
“现在开庭。”法官走进来,敲了敲法槌。庭审开始后,李律师先提交证据,除了那份物业报告,还有“刘先生与装修公司的合同”,上面写着“装修期间严格遵守物业规定,未违规改造水管”。
轮到陈砚举证时,他拿出王阿姨的漏水照片和微信记录,刚想说“物业曾口头承认楼上有责任”,就被李律师打断:“法官大人,对方提交的照片没有拍摄时间和地点标注,无法证明是近期漏水;微信记录只能证明双方有沟通,不能证明漏水原因。我方提交的物业报告有公章,效力远高于对方的口头陈述和模糊照片。”
法官看向陈砚:“原告方,有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漏水与被告装修有关?比如物业的书面证明、装修工人的证言?”
陈砚站起身,喉咙发紧。他想说“物业不给记录”,想说“刘先生不配合查备案”,可这些话在法庭上毫无意义——法律只认书面证据,不认“客观困难”。他看着王阿姨紧张的眼神,看着李律师得意的表情,手指攥得发白,脑子里一片空白,连之前准备好的答辩词都忘了。
就在这时,法庭门口突然传来一声“抱歉,来晚了”。陈砚回头,只见周明远提着公文包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径直走到原告席旁边,低声对他说:“别慌,把这个交上去。”
陈砚接过文件,是一份“装修公司防水验收不合格的记录”,上面盖着装修行业协会的公章,日期是刘先生装修期间的——记录里写着“楼上卫生间防水未做闭水试验,存在渗漏风险”,还有装修公司的签字确认。
“这是……”陈砚又惊又喜。
“我昨天托装修行业协会的朋友查的。”周明远凑到他耳边,声音很轻,“刘先生找的装修公司没资质,防水验收根本没通过,物业那份报告是他们伪造的——我已经让协会给物业发了质询函,物业刚才已经承认报告是假的。”
陈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他立刻举起手里的验收记录,对法官说:“法官大人,我方补充提交证据——被告刘先生雇佣的装修公司未通过防水验收,存在渗漏风险,这才是导致原告家漏水的根本原因。另外,被告提交的物业报告系伪造,我方已向物业核实,物业愿意出庭说明情况。”
李律师的脸色瞬间变了,他凑到刘先生耳边说了几句,刘先生的表情也变得慌乱。法官接过验收记录,仔细看了看,又问李律师:“被告方对这份证据有异议吗?是否需要质证?”
李律师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说:“我方需要时间核实这份记录的真实性。”
“不用核实了。”周明远这时开口,拿出手机,“装修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已经在法庭外等候,可以随时出庭作证;物业经理也来了,愿意为伪造报告的事道歉。”
这话一出,刘先生立刻慌了,他站起来对法官说:“法官,我愿意调解!我愿意赔偿王阿姨的维修费用,还愿意承担诉讼费!”
李律师还想挽回,被刘先生拽了一把,只好闭上嘴。法官见双方同意调解,就让书记员拿出调解协议,王阿姨要求“赔偿800元维修款,刘先生负责修复自家防水”,刘先生一口答应,当场签了字。
走出法庭时,王阿姨拉着周明远的手,一个劲地道谢:“周律师,真是太谢谢您了!要是没有您,我这案子肯定输了!”
周明远笑着说:“该谢陈砚,是他先发现了问题,我只是帮了点小忙。”
王阿姨又转向陈砚,把手里的水果塞给他:“陈律师,也谢谢你,辛苦你跑前跑后的!”
陈砚接过水果,心里又愧又暖。他知道,要不是周明远提前准备了防水验收记录,要不是他识破了物业的假报告,这个案子根本赢不了——自己所谓的“准备”,其实漏洞百出,连最基本的“核查装修公司资质”都没想到。
等王阿姨走后,周明远和陈砚沿着法院门口的马路慢慢走。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路上的车鸣声渐渐淡了。
“知道自己错在哪了吗?”周明远先开口,语气很平和。
“我没查到装修公司的资质,也没识破物业的假报告,还漏了防水验收这个关键证据。”陈砚低着头,声音有点闷。
“不止这些。”周明远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他,“你昨天去物业调记录,没拿到就慌了,却没想过‘物业为什么不给’——是真的没有,还是被对方买通了?你也没去查装修公司的背景,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资质,有没有做过防水验收。这些都不是‘额外工作’,是案子的核心——对方的弱点,往往藏在你没查到的地方。”
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烟,没点燃,只是夹在手里:“我年轻时办过一个工程款纠纷,原告说‘被告欠了50万’,手里只有一张欠条。被告说‘欠条是假的’,还找了人证。我当时跟你一样,觉得证据不足,想劝原告调解。后来我去查被告的公司账户,发现他每个月都给一个陌生账户打钱,顺着账户查下去,才发现人证是被告雇的,欠条是真的——你看,只要多走一步,就能看到不一样的东西。”
陈砚抬起头,看着周明远。他突然明白,周明远说的“法律人的共情要藏在证据里”是什么意思——不是不共情,是要用证据把共情变成实实在在的帮助;不是不想帮人,是要先学会“怎么找到帮人的办法”。
“周律师,谢谢您。”陈砚的声音很真诚,“我以后一定多查、多问,再也不这么马虎了。”
周明远笑了笑,把烟塞回口袋:“慢慢来,谁都有犯错的时候。对了,你昨天跟我提的张建国案,那个会计的事,你打算怎么办?”
陈砚心里一紧,他差点忘了这件事——今晚七点,他要去工地门口见会计,拿盛达公司转移财产的证据。
“我今晚约了会计见面,想拿到证据,看看能不能帮张叔申请恢复执行。”陈砚说。
周明远的眼神沉了沉,没立刻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盛达公司十年前就改名了,现在的老板就算是同一个人,也早把财产转移干净了。你就算拿到证据,申请恢复执行也很难——而且,那个会计敢露面,说不定是个陷阱,你一个人去,不安全。”
陈砚愣住了。他只想着“拿到证据”,却没想过“拿到证据后该怎么办”,更没想过“会计会不会有问题”。周明远的话像一盆冷水,浇醒了他的冲动——法律实务不是“找到证据就赢了”,还要考虑执行难度,考虑潜在的风险。
“那……我该去吗?”陈砚有点犹豫了。
周明远看了看表,已经六点半了:“你要是想去,就多带个人,注意安全。拿到证据后别着急,先给我看看,我们一起分析。记住,别把自己卷进去——律师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好自己,才能保护当事人。”
陈砚点点头,掏出手机看了看,张建国已经发了三条短信,问他“到哪了”“会计已经在小卖部等了”。他攥着手机,心里又开始纠结——去,怕有风险,怕证据没用;不去,怕错过帮张建国的最后机会。
夕阳慢慢沉到地平线以下,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马路上的路灯亮了,昏黄的光洒在地面上。陈砚看着手机屏幕上张建国的短信,又想起周明远的提醒,脚步停在原地——今晚的见面,到底是转机,还是陷阱?他不知道答案,只知道自己必须走过去,才能看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