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现场的一切痕迹都指向自杀。
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派出所民警汇报:“我们接到邻居报警,说听到天台有动静,然后就看到人掉下来了。在天台边缘发现了她的拖鞋,符合失足或跳跃的特征。另外,在天台的水箱旁边,找到了这个。”
民警递过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里面是一张折叠起来的信纸。
陈默接过,戴上手套展开。
是一封遗书。
字迹工整,甚至可以说是一笔一划,带着一种刻意放缓速度的平稳。内容充满了自责与绝望:“……我受不了了,每天都做噩梦,梦见那场大火,梦见那些被烧死的人……是我没有及时发现问题,是我没有尽到责任……我太累了,活着太痛苦了,只有这样才能解脱……”
落款:李秀梅。日期就是今天。
队长看着那封遗书,又看看地上的尸体,脸色阴沉:“又一个证人?这也太巧了!周炳文刚死,她就自杀?”
陈默没有立即回答。他仔细地看着遗书上的每一个字,然后抬头望向天台。老居民楼没有电梯,他们沿着昏暗的楼梯一路向上,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响。
天台很开阔,地面粗糙,边缘是齐腰高的围墙。李秀梅的拖鞋就落在围墙内侧,位置符合起跳或失足。围墙上方没有明显的拖拽或挣扎痕迹。
技术队的林峰正在天台各处拍照取证。“陈老师,队长,初步看,除了死者自己的脚印和这双拖鞋,没有发现其他明显的可疑痕迹。遗书上的指纹初步判断也只有死者本人的。”
一切证据都完美地指向自杀。
但陈默站在原地,目光再次落回手中的遗书上。那工整的,平稳的,几乎像是印刷体一样的字迹。
“笔迹鉴定做了吗?”他问。
“已经通知鉴证科了,样本也调取了李秀梅平时的工作记录和签名。”林峰回答。
队长走到陈默身边,压低声音:“你觉得有问题?现场看起来……太干净了。”
陈默沉默着,走到天台边缘,向下望去。警灯的光芒在下方闪烁,人群像蚁群。高度带来的眩晕感清晰可辨。一个决心自杀的人,在写下那样一封看似平静的遗书后,是如何一步步走到边缘,然后纵身跃下的?
他回到放着遗书的位置,模拟着书写时的姿势和心态。那字迹太稳了,稳得不像一个濒临崩溃、决心赴死的人写出来的。更像是一种……模仿。
“虞倩那边有消息吗?”陈默忽然问。
队长正要说话,他的手机响了。接听后,他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
“鉴证科的初步结果出来了。”队长放下手机,声音干涩,“笔迹……与李秀梅本人的笔迹样本进行比对,相似度极高,几乎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写。”
“几乎?”陈默捕捉到了这个词。
“存在极细微的差异,但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尤其是在情绪极度波动的情况下,笔迹出现轻微变化是可能的。所以,目前的结论倾向于……是她本人所写。”
自杀的结论,似乎被盖上了官方认可的印章。
但陈默脑海中浮现的,却是周炳文死后现场那段冰冷的录音——“第一个”。
如果周炳文是“第一个”,那么李秀梅呢?
他走到天台围墙边,仔细查看李秀梅拖鞋放置的位置。灰尘的分布,拖鞋的角度……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抹过围墙内侧一处不易察觉的、略带湿气的痕迹,放在鼻尖嗅了嗅,有一股极淡的、类似清洁剂或者某种化学制剂的味道。
“队长,”陈默站起身,眼神锐利,“李秀文的死亡时间确定了吗?”
“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在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一点之间。和报警时间吻合。”
“周炳文死亡时间也是晚上十点到十二点。”陈默缓缓道,“两个关键证人,在相近的时间段内,相继死亡。一个被伪装成他杀现场却留下挑衅般的计数,一个被伪装成自杀现场并留下几乎完美的遗书。”
他看向队长,声音低沉而清晰:“这不是巧合。有人在系统地清除证人。而且,手段非常……高明。”
队长倒吸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李秀梅不是自杀?是谋杀?可这遗书……”
“笔迹可以模仿,甚至可以做到以假乱真。”陈默打断他,“凶手在向我们展示他的‘能力’。周炳文的案子,他展示了暴力与仪式感。李秀梅的案子,他展示了心理操控与技术伪造。”
他再次拿起那封装在证物袋里的遗书,看着那工整得令人心悸的字迹。
“这不是遗书,”陈默的声音冷得像冰,“这是一份判决书。来自凶手的,对证人生命的判决。”
“第二个。”他在心里默念。
那个冰冷的计数声音,仿佛又一次在耳边响起。
市局刑侦支队会议室,气氛凝重得能拧出水来。
投影幕布上并列着周炳文和李秀梅的照片、现场照片以及简单的案情梳理。白色的光线映照着下方一张张疲惫而严肃的脸。
“短短四天,两个关键证人死亡。周炳文,割喉,现场留下染血照片和含义不明的‘第一个’录音。李秀梅,高坠,现场留下笔迹高度相似的遗书,初步鉴定倾向自杀。”队长的声音带着熬夜后的沙哑,敲打着每个人的神经,“省厅已经高度重视,要求我们限期破案。压力很大。”
他看向陈默:“陈默,你把你的判断跟大家说一下。”
陈默站起身,走到幕布前。他没有看笔记,目光平静地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技术队的林峰,网侦科的虞倩,负责外勤摸排的张辰、林峰,以及记录案件的方雪等人。
“这不是独立的案件。”陈默开口,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角落,“这是有预谋的、针对‘7.15’鼎峰大厦火灾案证人的连环清除行动。”
他切换幻灯片,显示出鼎峰大厦火灾的简要信息,以及已知的证人名单。
“凶手目标明确,手段残忍且极具迷惑性。周炳文案,现场布置具有强烈的仪式感和挑衅意味。李秀梅案,则伪装成自杀,试图误导侦查方向。两个案件都展现了凶手高超的反侦查能力和心理操控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