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个上午,我都在埋头苦干,累得腰酸背痛、双腿发软。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可以歇晌了,我如释重负地一屁股坐在地头那棵老核桃树底下,感觉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酸痛的。
匆匆吃完了一碗小米干饭和几块老咸菜疙瘩,又咕咚咕咚灌下两碗绿豆汤,我才稍稍缓过劲来。爸爸则不紧不慢地抽完了两袋旱烟,然后也靠在大树上,不一会儿就打起盹来。
我却不敢像爸爸那样放松,因为我的背实在太疼了,根本不敢往树上靠。无奈之下,我只能直挺挺地坐在另一棵树底下,干巴巴地休息着。
地上的蚂蚁仿佛嗅到了我身上的汗味,它们像一群饥饿的野狼,疯狂地向我扑来。我能感觉到它们在我的小腿上肆意爬行,那种痒痒的感觉让我浑身不自在,仿佛有无数只小虫子在啃噬我的皮肤。
更糟糕的是,这些蚂蚁还毫不客气地在我的小腿上咬了几口,留下了几个小红包儿,又痒又疼。而这仅仅是我干了半天农活的结果!
我的两只手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长时间握着薅锄子把儿,手掌和手指已经被磨出了好几个血泡,稍微一碰就疼得我直咧嘴。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原本白嫩的皮肤此刻已经沾满了泥土,连指甲缝里都塞满了黑乎乎的泥土。这双曾经被我细心呵护的手,如今变得如此粗糙不堪。
我缓缓地抬起胳膊,仔细端详着它。只见原本雪白的肌肤上,此刻布满了一道道狰狞的血口子,这些口子深浅不一,有些已经结痂,呈现出暗红色,而有些则还在渗出血丝,仿佛在诉说着刚刚所经历的痛苦。
我又将目光移到小腿上,同样的情况出现在那里。这些伤口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刺眼,让我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汗水顺着这些伤口流淌而下,每一滴都像是一把小刀子,无情地刺激着我的神经。那种刺痛感一阵阵地袭来,仿佛要将我的身体撕裂开来。我咬紧牙关,努力忍受着这种难以言喻的痛苦。
看着手上那触目惊心的血泡,我不禁想起了曾经在小饭馆打工的那段日子。那时候的我,虽然生活并不富裕,但却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和朝气。
我记得当时我在张家庄镇子里的商业街上的一家小饭馆里工作,那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我为“一枝花”。我每天都会精心打扮自己,穿着那件蓝地白花儿蜡染的中式小袄,配上黑色绸子长裙,再穿上肉色的丝袜和木兰鞋,将自己的头发梳成一条油光水滑、长到过了屁股蛋子的大辫子。
这样的装扮让我在那个小小的镇子里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也吸引了不少顾客前来光顾我们的小饭馆。我会热情地招待每一位客人,用我甜美的笑容和亲切的话语让他们感到宾至如归。
那时候的我,就如同清晨绽放的花朵一般,娇艳欲滴,令人赏心悦目。多少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对我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他们都被我的魅力所倾倒,心甘情愿地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我就像是小饭馆里的一颗璀璨明珠,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吸引着众人的目光。与我相比,玲子姐和小玉姐虽然也算得上是美女,但她们都稍逊一筹。我那天生丽质的容貌,让人们对我羡慕不已,纷纷赞叹我是上天的宠儿。
俗话说“打扮俏,不算俏;自来俏,才算俏”,而我恰恰就是天生的俏,大家都说我是一个天生的美人儿坯子。我是“喜乐饭馆”的“金牌菜”,许多顾客都是冲着我来的,所以小饭馆的生意才那么的好,否则视钱如命的水华姐也不会给我涨工钱的。
在李美美家居住的那十几天里,我仿佛置身于天堂,每一天都如同神仙般逍遥自在。这段时光简直就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梦幻之旅,让我尽情享受了作为女人所能体验到的一切幸福。
每天早晨,我都会被轻柔的阳光唤醒,然后慢悠悠地走进宽敞明亮的浴室,享受一场奢华的桑拿浴。热气腾腾的蒸汽弥漫在空气中,让我的皮肤得到了极致的放松和滋养。接着,我会去美容院,让专业的美容师为我进行全身按摩,舒缓疲劳,焕发出迷人的光彩。
除了这些,我还热衷于做指甲和敷面膜。各种精美的指甲图案和高质量的面膜,让我的双手和面部焕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彩。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雪花膏包裹着,沉浸在脂粉盒子里,被香水的芬芳所环绕,仿佛生活在一个幸福的福窝里,被无尽的宠爱和呵护着。
这十几天的生活,让我真正领略到了女人的幸福滋味,也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我每天想睡到什么时候就睡到什么时候,吃面包、香肠,喝牛奶、红葡萄酒,穿各式各样的漂亮衣裳,还有那双三寸多高的高跟鞋,多美呀!
我在美容美发考核中做模特儿,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全场人们注目的中心,在场的所有人几乎全都为我的美丽所倾倒。后来我又扮交际花儿、新疆姑娘、日本女人,北京来的电影演员,哪一个装束都是千娇百媚,美丽动人。在马路上、商场里、小公园、文化馆里,那么高的回头率,那么多人要求跟我合影照相……,这一切的一切,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一样。
再看看现在的我,一身破旧的家做女式衣裳,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泥土,胳膊和小腿上满是血口子,手上还有六七个血泡,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子汗臭味儿,和那时候的生活比起来,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如果现在小玉姐、玲子姐她们看见我,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我想,如果要是李美美见到我现在的这个样子,她也就不会那么费尽心机的要把我留下了。还有莎莎,莎莎她要是这时候见到我,她还能认得出来我吗?想着想着,不知不觉的,我已经泪流满面了。
这个时候我心里面想着,我能适合在山区农村当农民吗?这样的苦我能坚持下去吗?李美美给奶奶吊唁时对我说,让我还去她那里,当我做她美容院的管家。农村太辛苦太苦了,不如我还去李美美那里打工!但是,如果她让我只去工作,为她的美容院挣钱,我可以去!她让我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打工,而是解决她这个寡妇的生活,她结了三次婚,被骗了三次,她已经不敢在第四次结婚!而我是一个她信任的男孩子,但我的外表又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与她在一起生活,既能给他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又不被外人说闲话。
我想到这里,如果我真的去给她打工,神仙般的日子,几百万的固定资产,我在李美美那里可以说是唾手可得。不过,我去她那里打工,并不是凭本事挣钱,而是凭着自己的身体换来的钱,这样的钱花着也不踏实。
我是父母亲的唯一的儿子,奶奶在世时多次给我说,我们老刘家顶门立户全靠我了。小时候我多病,奶奶出于下策才将我打扮成女孩子,给我留着长辫子,目的就是让我身体健康,为我们家顶门立户。如果我去李美美那里打工,她为了自己的生活,不会让我改回男人,也不会让我在找媳妇结婚,我为老刘家顶门立户就没有希望了。虽然我的生活会很幸福,但这不是奶奶愿意看到的。
梁园虽好,终究不是久留之地啊!我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够给一个寡妇去当面首?那我还不把老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啊?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土窝,只有这里,这个偏僻的穷山沟里,才是我刘瑞华真正的家,是我的安身立本之地呀!
我想到这里,李美美对我再好,我也不去了,我是男子汉,我要想方设法的去挣钱,让父母亲过上好日子,那才算是我的本事!
山里的太阳落山早,大约下午五点来钟的时候,我们就收工了,爸爸顺便从山上打了一捆柴,装在背筐里,自己背着往回走。我几次要替换他,他都说我背不了,而拒绝了。我也没有心情去观赏山里秀美的风光,两条腿就像灌了铅那样的沉重,缓慢的往回走。
回到了家里,妈妈已经做好了晚饭(我们乡下一般都是每天吃两顿饭),见我们回来了,马上打来了两盆热水,让我们洗脸。我脱了上衣(从回家之后,我的假乳就不用了,乳罩也不戴了),就在院子里洗了起来。
这个时候我对母亲说,“妈,你帮我搓搓后脊梁吧。”
妈妈走过来一看:“呦,三儿啊,你的脊梁上怎么这么多的水泡啊?是晒的吧?疼不疼啊?”
我明知道很疼也不能说疼,“妈,没事儿,我就是缺少锻炼的过,过几天就好了。”
爸爸说:“他身上的泡我早就看见了,庄稼人谁像他似的呀?细皮嫩肉的,脱上两层皮,人就变结实了!”
妈妈是最疼儿子的了,她从墙头撅了几根葛针刺儿,把我后背上的水泡挨着个儿的刺破(据说葛针刺没毒),又给我上抹上了红药水儿。
今天的饭我吃得特别的香,两大碗大碴子粥,一转眼的功夫就吃完了。以前我根本就没吃过这么多的饭,就拿在李美美那几天来说吧,两片面包,一根火腿肠,一袋牛奶就算是一顿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