晻àn,暗。又用于抽象意义。《荀子·不苟》:“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
《荀子·不苟》中的“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一句,揭示了一种古今皆有的社会现象,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识别伪善的智慧之眼。下面为你详细解读这个典故。
原文:
人之所恶者,吾亦恶之。夫富贵者则类傲之;夫贫贱者则求柔之。是非仁人之情也,是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险莫大焉。故曰:盗名不如盗货。田仲、史鰌不如盗也。
白话翻译:
别人所厌恶的,我也表现出厌恶的样子。对富贵的人一律傲慢相待,对贫贱的人则一律刻意屈就。但这并非仁德之人真正的性情,而是奸猾之徒在昏暗世道中盗取名誉的手段,没有比这更险恶的了。所以说:盗取名誉的人比盗窃财货的人更不堪。像田仲、史鰌这样的人,连盗贼都不如。
典故背景与人物故事
荀子生活在战国末期,社会动荡,百家争鸣,各种学说和行为方式层出不穷。他批判的“盗名”行为,主要针对的是当时一些看似清高、实则违背人性常情的虚伪之举。
· 史鰌(史鱼)的“尸谏”:史鱼是卫国大夫,因卫灵公不纳其谏,临终前嘱咐儿子不要按礼制治丧,以此“尸谏”迫使国君反省。此举虽被后人赞为刚直,但荀子认为,这种利用身后事博取名声的行为,属于 “欺世盗名” 。
· 田仲(陈仲子)的“清高”:田仲是齐国贵族,却放弃优渥生活,隐居织鞋,不吃兄长俸禄,甚至认为哥哥的俸禄是不义之食。荀子则洞察到,这种刻意追求清贫、违背人情的举动,实质是 “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 ,是为了沽名钓誉。
荀子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行为违背了人性好利恶害的常情,是典型的用“盗名”手段迷惑世人。
核心思想与荀子的批判
荀子对“盗名”行为的批判,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违背人性常情:追求富贵、厌恶贫贱是人之常情。刻意反其道而行之,并非真正的品德高尚,而是别有用心。
2. 扰乱社会价值:“奸人”利用反常行为骗取社会声誉,使善恶、荣辱的标准变得模糊,对社会道德基础的危害甚至超过盗窃财物(“盗名不如盗货”)。
3. 强调“真”的价值:荀子借此倡导一种内外如一、不刻意伪饰的君子品格。在他看来,真正的君子行为应发自内心,符合“礼义”,而非出于博取名声的算计。
古今启示与现实意义
“奸人将以盗名于晻世者也”的现象,在今天依然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个典故给我们的启示深远而切实:
· 洞察伪善: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各种人设与包装层出不穷。荀子的智慧提醒我们,要警惕那些言行不一、刻意标榜道德或苦难以博取信任与利益的行为。
· 坚守真实:无论在个人修养还是社会交往中,都应推崇真诚、踏实的品质。与其费尽心机经营虚名,不如“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 完善社会监督:这个故事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通过健全制度、加强舆论监督,让“奸人”难以盗名,让诚信者得到应有的回报。
总而言之,荀子的这句警示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时代,擦亮双眼,洞察表象之下的真实动机,并且坚守内心的真诚与务实,都是一项宝贵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