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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那年秋天在校门口的那一瞥,足以定义我整个青春时代的悸动与向往。

那是一个普通的周二下午,天空是那种淡淡的、像是被水洗过的蓝色,几朵云懒散地飘着。我因为值日而晚归,背着沉甸甸的书包走出校门。夕阳斜挂,将建筑物的影子拉得很长,整个世界仿佛浸泡在琥珀色的光晕中。

就是在这个时候,我看见了张九驰。

他穿着隔壁一中的蓝白校服,明明是一样的款式,穿在他身上却格外挺拔。他应该是刚放学,正和几个同学边走边讨论着什么,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风吹过,拂动他额前的碎发,他的眼睛在夕阳下显得格外明亮,像是盛满了星光。

不知为何,他忽然转过头来,目光不经意地扫过站在校门口的我。

那一刻,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紧接着如擂鼓般剧烈跳动起来。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心脏,微微的酸麻感从心口蔓延至四肢百骸。我的脸颊开始发烫,手心微微出汗,只能僵硬地站在原地,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我们的视线交汇不过两三秒,他却已转回头,继续和同学向前走去。

而我,却在那短短的对视中,经历了一场无声的海啸。

后来我才知道,他就是张九驰——隔壁一中的年级第一,那个传说中的人物。

回到家,我翻开日记本,想要记录下这一刻,却发现自己词穷了。我写写划划,最终只留下一句:“今天遇见一个人,他看了我一眼,我的心跳乱了节奏。”

从那天起,我开始有意无意地收集关于他的信息。

我知道了他叫张九驰,知道了他是一中高三(一)班的学生,知道了他不仅成绩优异,还是学校辩论队的主力,物理竞赛的常胜将军。我知道他喜欢在周末去市图书馆的三楼靠窗位置自习,知道他每天七点二十分准时出现在公交车站,知道他习惯在课间喝一瓶草莓味的酸奶。

我的生活仿佛突然多了一条隐秘的线索,所有的日常都开始与这条线索产生若有若无的联系。

我会在每天早上七点十分就守在教室窗边,只为了看他从校门前经过的那五秒钟;我会绕远路去学校,只为一中校门口的那一瞥可能性;我会偷偷登陆一中的校园论坛,一遍遍刷新着可能有他出现的帖子。

我的书桌抽屉里,藏着一本专门的笔记本,里面记录着所有关于他的碎片——他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毛衣,他这次月考又得了第一名,他代表学校参加了市里的演讲比赛并获得了一等奖。

同班的女生们也常常谈论他。课间休息时,我总能听到她们兴奋地交换着关于张九驰的最新消息。

“听说张九驰又被保送了?”

“他昨天在操场打篮球的样子太好看了!”

“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我从不参与这些讨论,只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假装在做题,耳朵却仔细捕捉着每一个关于他的音节。在那些叽叽喳喳的羡慕与向往中,我感受到一种奇异的亲密——原来有这么多人都看到了他的光芒,而我对他的了解,比她们都要多,都要细致。

但我从未想过要靠近他。

我是如此循规蹈矩的“好学生”——按时交作业,认真听讲,从不迟到早退,考试永远保持在年级前十。我的生活像是一张精心绘制的图纸,每一笔都经过周密计算,不容任何差错。而喜欢张九驰这件事,成了我规整人生中唯一出格的秘密。

期中考试后的第二个星期,我得知张九驰要代表一中参加全省物理竞赛决赛。比赛地点就在一中校园,时间是周三下午两点——正是我们上课的时候。

那一整天我都心神不宁。数学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解函数题,我的眼睛盯着黑板,脑子里却全是想象中他在赛场上的样子。他会紧张吗?应该不会,他那么优秀,一定早已习惯了大场面。

窗外的梧桐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阳光透过树叶缝隙,在课桌上投下斑驳的光点。我看着那些跳跃的光影,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我举起手:“老师,我肚子疼,想去医务室。”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撒谎请假。我的脸颊烧得厉害,声音微微发颤,但老师只是关切地点点头:“快去吧,需要同学陪你去吗?”

我连忙摇头,收拾好书包,几乎是逃也似的离开了教室。

去一中的路上,我的心一直在狂跳。一方面因为撒谎而愧疚不安,另一方面又为即将见到他而激动不已。我不断告诉自己:只看一眼,确认他赢了比赛就回去。

一中校园比我们学校要大得多。我循着指示牌来到体育馆外,那里已经围了不少人。透过铁丝网围栏,我能清晰地看到赛场内的情形。

他站在场地中央,穿着一身深蓝色的校服,身姿笔挺。大屏幕上显示着比赛已进入最后的答辩环节。主持人念出问题,他接过话筒,几乎没有思考就开始作答。他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来,清亮而笃定,每一个字都像是经过精心打磨的玉石,落地有声。

我紧紧抓着铁丝网,冰冷的触感从指尖传来,但我浑然不觉。我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看着他从容不迫地应对评委的提问,看着他在关键时刻微微蹙眉思考,看着他解答出难题时眼中一闪而过的自信。

最终成绩公布,他毫无悬念地夺得冠军。

颁奖仪式上,他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聚光灯打在他身上,像是为他镀上了一层金光。他接过奖杯,微笑着向台下致意。那一刻,他整个人都在发光,那么耀眼,那么遥远。

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我也情不自禁地跟着鼓掌,小声地念着他的名字:“张九驰,恭喜你。”

我的声音很小,小到只有自己能听见,小到瞬间就被周围的欢呼声淹没。但那一刻,我感到一种奇异的满足——我在他最荣耀的时刻,以我自己的方式,在场。

回学校的路上,夕阳已经西沉,天边铺满了绚丽的晚霞。我慢悠悠地走着,心里既充实又空落。充实是因为见到了他,空落是因为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距离——他是站在聚光灯下的冠军,而我只是黑暗中默默注视的旁观者。

那天晚上,我在日记本上写道:“今天我做了一件疯狂的事,为一个人。他站在光里,我在暗处。但能够见证他的荣耀,已足够让我欢喜。”

高三的日子像上了发条般飞快流逝。黑板上的倒计时数字一天天变小,教室里的气氛日益紧张。每个人都像是绷紧的弦,为了那个即将到来的决定性时刻而奋力一搏。

我知道张九驰的目标是北京的顶尖学府。以他的成绩,这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而我,虽然成绩不错,但距离那所学校还有一段距离。

“我也要去北京。”某个深夜,我对着堆满习题的桌面轻声说道。

从那以后,我学习更加刻苦。清晨五点半就起床背单词,课间十分钟也要多做一道数学题,晚上常常复习到凌晨。困了就用冷水洗脸,累了就想想那个名字——张九驰。他成了我疲惫时的精神支柱,仿佛我多努力一分,就离他近一寸。

有时我会在图书馆遇见他。他总是坐在固定的位置,专注地看书或做题,偶尔会停下来思考,笔尖在草稿纸上轻轻敲击。我选择在他斜后方的位置坐下,这样一抬头就能看见他的侧影。

有那么一两次,他似乎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头来。我慌忙低下头,假装认真看书,心脏却跳得像是要冲出胸膛。我不知道他是否记得我,那个曾在校园门口与他有过短暂对视的女孩。大概率是不记得的吧,毕竟对他而言,我只不过是无数陌生面孔中的一个。

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周末,我再次来到市图书馆。不出所料,他也在。那天他穿了一件白色t恤,看起来比平时休闲许多。我照例在他斜后方坐下,拿出复习资料。

下午四点左右,天空突然暗了下来,紧接着下起了倾盆大雨。雨点猛烈地敲打着窗户,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图书馆里一阵骚动,大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大雨困住了。

我暗自庆幸自己带了伞,但同时又开始担心——他带伞了吗?

五点钟,他收拾好东西,站在图书馆门口望着雨幕发愁。我鼓起勇气,走到他身边。

“那个...我有多余的伞,借给你吧。”我说出这句排练了无数次的话,声音却依然紧张得发颤。

他转过头,有些惊讶地看着我,随即露出温和的笑容:“不用了,谢谢。我等雨小点再走。”

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他。他的眼睛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看,睫毛很长,瞳孔是浅浅的棕色。他的鼻梁挺直,嘴唇的弧度优美。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干净清冽的气息,像是雨后的青草。

“可是...这雨一时半会儿不会停。”我坚持道,从书包里拿出那把崭新的折叠伞——那是我特意为他准备的,就为了这种可能出现的时刻。

他犹豫了一下,接过了伞:“那太感谢了。我怎么还给你?”

“我也常来这儿自习。”我说,“下次遇见再还吧。”

他点点头:“好,那就谢谢你了。我叫张九驰。”

“我知道。”我脱口而出,随即意识到说漏了嘴,连忙补充,“我是一中的,听说过你。”

他笑了笑,似乎对这种情况已经习以为常:“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林知微。”我轻声回答。这是我的名字,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名字,但我多么希望它能在他记忆中留下一点点痕迹。

“知微见着,很好的名字。”他礼貌地说,然后撑开伞,“那我先走了,再次感谢。”

我站在图书馆门口,看着他撑着我的伞消失在雨幕中,心里泛起一圈圈涟漪。那晚,我在日记本上郑重地写下:“今天,他知道了我的名字。他说我的名字很好。”

高考如期而至,又匆匆结束。

放榜那天,我迫不及待地查了自己的成绩——足够上那所北京的重点大学,但距离他的学校还有十分之差。这结果既在意料之中,又难免有些失落。

然而,命运似乎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喜。在浏览他那所大学的招生信息时,我发现有一所距离他学校只有三站地铁的大学,我的分数刚好够得上最好的专业。

“就这样吧。”我对妈妈说,“我喜欢北京。”

整个暑假,我都处在一种忐忑的期待中。偶尔,我会从同学那里得知他的消息——他果然被那所顶尖学府录取了,专业是物理。他暑假去了西藏旅行。他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在毕业典礼上发言。

而我,则在一家咖啡馆打工,用赚来的钱买了一台相机。我开始学习摄影,想要以另一种方式记录即将开始的新生活。

九月初,北京秋高气爽。大学报到那天,我独自拖着行李箱走在陌生的校园里,既兴奋又紧张。办理完入学手续后,我鬼使神差地坐上了前往他学校的地铁。

他的校园比我想象的还要美。古老的建筑爬满了常春藤,林荫道上的梧桐树叶已经开始泛黄。学生们来来往往,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青春的光彩。

就在我漫无目的地闲逛时,在一个转角处,我几乎撞上一个人。

“对不起...”我们同时道歉,然后同时愣住了。

是张九驰。

他看起来比高中时更加挺拔,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牛仔裤,却依然在人群中格外出众。他手中抱着几本厚厚的书,似乎正要赶往什么地方。

“林知微?”他居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你也来这里了?”他问。

“我在隔壁的师范大学。”我回答,声音有些发抖。

“那很近啊。”他微笑着,“伞我后来带去图书馆几次,但都没遇到你。”

我这才想起那把伞的事。原来他一直记得。

“没关系,一把伞而已。”我努力让自己表现得平静。

“这样吧,我请你喝杯咖啡,算是感谢和赔罪。”他看了看手表,“我现在要去实验室交个东西,半小时后,学校咖啡厅见?”

我几乎是机械性地点头,看着他匆匆离去的身影,感觉自己像是在做梦。

那天的咖啡厅之约,成了我们大学生活中唯一的一次正式交谈。

我们聊了各自的专业,聊了对北京的印象,聊了高中生活。他比我想象中健谈,也更有趣。他告诉我他参加了一个机器人研究项目,周末常去国家图书馆看书,喜欢一部冷门的法国电影。

而我则告诉他,我选择了中文专业,正在学习摄影,最喜欢的作家是普鲁斯特。

“《追忆似水年华》?”他挑眉,“那本书我尝试过三次,都没能读完第一卷。”

我笑了:“需要很大的耐心,但值得。”

分别时,他主动提出交换联系方式。我看着手机通讯录里新存下的“张九驰”三个字,感觉像是拥有了全世界。

然而,现实很快就让我清醒过来。

张九驰在大学里依然是风云人物。他参加了学生会,组织了各种活动,在学术竞赛中屡获大奖。他的身边总是围绕着各种各样优秀的人,包括许多漂亮又才华横溢的女生。

我偶尔会在校园里遇见他,他总是匆匆忙忙,但每次都会停下来简短地聊几句。他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的专业,甚至记得我喜欢普鲁斯特。但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仅止于这种偶遇时的寒暄。

我曾鼓起勇气约他去看一场艺术展,他抱歉地说那天有个重要的实验;我在他生日时送了一本他提过的绝版书,他惊喜地收下,第二天送了我一盒精致的巧克力作为回礼。

我们像是两条偶尔相交的线,大多时候都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

大二那年冬天,北京下了一场大雪。我背着相机在校园里拍照,恰好遇见他从图书馆出来。

“林知微?”他叫住我,“能帮我个忙吗?”

原来他需要一组照片用于一个项目申请,但约定的摄影师临时有事来不了。

我当然是答应了。

那个下午,我为他拍摄了各种场景的照片——在图书馆看书的样子,在实验室操作仪器的样子,在雪地里行走的样子。透过镜头,我肆无忌惮地注视着他,捕捉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和动作。

他很有镜头感,但又不造作,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拍摄结束后,他请我吃饭。在那家温暖的小餐馆里,我们聊了很多。他告诉我他计划毕业后出国读研,已经开始在准备申请材料。

“你呢?有什么打算?”他问。

“可能考研,或者找工作。”我说,“还没想好。”

那一刻,我清楚地意识到,我们的人生轨迹即将再次分岔。他将继续向上飞翔,而我,终将落回平凡的地面。

大三那年,我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他是我们学校的学长,温柔体贴,对我很好。我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在校园里散步。他很普通,不像张九驰那样耀眼,但和他在一起,我感到踏实和安心。

有时,我还会从共同的朋友那里得知张九驰的消息——他拿到了斯坦福的全奖录取,他发表的论文获得了国际奖项,他创办的科技社团越来越壮大。

我的男朋友知道张九驰的存在,但从不追问。有一次,他小心翼翼地问:“你还在喜欢他吗?”

我思考了很久,诚实回答:“我喜欢的是记忆中的他,是那个十七岁时惊艳了我整个青春的少年。现在的他,对我来说更像是一个象征,象征着所有美好的可能性。”

大四毕业前夕,我得知张九驰即将出国的消息。学校为他举办了一个小型的欢送会,我收到了邀请。

那天,我穿了一条新买的裙子,化了精致的妆,想要以最好的样子,为这场长达七年的暗恋画上一个句号。

欢送会上来了很多人,他被围在中央,接受着大家的祝福。我站在角落,静静地望着他。他比大学初见时更加成熟稳重,言谈举止间散发着自信从容的气场。

终于,他看到了我,穿过人群向我走来。

“林知微,你来了。”他微笑着,“听说你签约了一家很好的出版社,恭喜。”

“谢谢。”我回答,“也恭喜你,斯坦福的高材生。”

我们聊了一会儿近况,然后他突然说:“其实,我一直很感谢你。”

“感谢我?”我困惑。

“高中那次物理竞赛,我看到你了。”他说,“你站在围栏外,为我鼓掌。”

我愣住了。原来他知道,他一直都知道。

“那天对我来说很重要。”他继续说,“那是我第一次参加省级比赛,其实很紧张。但在答辩时,我无意中瞥见围栏外你的身影,你专注的眼神不知为何让我平静下来。后来在图书馆,你借我伞,我才认出是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呆呆地看着他。

“你总是很安静,但你的目光中有一种力量。”他轻声说,“谢谢你,那些年默默的关注。”

我的眼眶突然湿润了。原来我那些自以为隐藏得很好的小心思,他全都知晓。而他,则以他自己的方式,记住了我的存在。

“一路顺风,张九驰。”我最终说。

“前程似锦,林知微。”他回应道。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

他出国后,我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和学长男友因为人生规划不同而和平分手,在出版社从编辑助理做到责任编辑,开始独自租房子住,养了一只猫,周末依然带着相机到处拍照。

我的生活平凡而充实,偶尔还是会想起他——在看到物理相关的新闻时,在路过一中校门时,在北京下雪的冬天里。

时间如水般流淌,转眼又是三年。我已成为出版社的中层编辑,负责的图书获得了行业奖项。生活教会我独立和坚强,也让我懂得了平凡中的幸福。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整理旧物时翻出了那本记录着关于他一切的笔记本。我一页页翻看,那些稚嫩的字迹记录着一个少女最纯粹的心事。我没有像年轻时想象的那样哭泣,而是微笑着合上了本子。

青春时期的暗恋,更像是一个人与自己的恋爱。我们爱上的,往往是投射在对方身上的理想幻影。张九驰于我而言,是平凡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是循规蹈矩的青春里唯一的不羁想象。

去年秋天,我因公去美国出差。在旧金山的一家书店里,我竟然看到了他的书——那是一本科普读物,扉页上是他的照片。他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但眼神依然清澈。

我买下了那本书,结账时,店员笑着说:“这位作者很厉害,年轻有为。”

我点点头:“我知道。”

回国前,我最终没有联系他。有些故事,适合留在原来的时空里,不必续写。

如今,我坐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校对着手中的稿件。阳光透过玻璃窗,在桌面上投下温暖的光斑。我想起十七岁那年秋天的邂逅,那个穿着校服的少年不经意的一瞥,竟在我的生命中激起如此长久的涟漪。

张九驰,惊艳我七年不止。

而我也终于明白,那七年的意义,不在于能否与他并肩,而在于追逐他光芒的过程中,我如何成为了更好的自己。他是我青春书页里最绚烂的插图,但故事的主角,终将是我自己。

窗外,又是一年银杏黄。时光从不会为谁停留,但总有一些瞬间,能在记忆里永恒闪耀。感谢那个少年,曾如惊鸿掠过我的青春,留下七载余韵,一生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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