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光县西郊的工地上,工作速度再也不是问题。
钱三江用李默的计策,将那红彤彤的票子堆成山,就摆在工地的最中央,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彻底点燃了所有人的热情。
效率,这个以往在政府工程里最稀缺的东西,如今成了这片土地上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推土机的轰鸣声从天不亮一直响到天黑,拉着石料的卡车司机为了能早点卸货多跑一趟,甚至在路上互相别起了车。
原来那些刁难人的村民,现在一个个提着鸡蛋和菜叶子,变着法地往工地跑,就盼着能给自家在工地上干活的亲戚送口热饭,顺便跟“钱青天”混个脸熟。
整个工地,像一锅烧开了的水,每个人都充满了干劲。
钱三江把办公室直接搬到了工棚里,每天穿着一身沾满泥点的旧军装,跟工人们一起蹲在地上吃饭,嗓门洪亮地跟他们扯着闲篇。
他看着眼前这热火朝天的景象,心里踏实得就像脚下这片坚实的土地。
他知道,这片土地上,即将矗立起的不仅仅是一座水泥厂,更是宁光县几十万百姓未来的希望。
而这一切的基石,都源于那个此刻正待在县政府里,看似悠闲的少年。
与工地的喧嚣不同,县政府大楼里显得格外安静。
李默依旧待在钱三江那间临时的办公室里。
他并没有像钱三江担心的那样,把自己关起来。
相反,他的生活变得极有规律。
每天上午研究地图和资料,下午就在县城里随意走走,到了傍晚,雷打不动地要去那家离县政府不远,需要穿过一条僻静小巷的供销社,买一包“大前门”。
几天下来,几条鬼鬼祟祟的尾巴,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跟了上来。
是七八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为首的是个脸上带疤的男人,约莫三十出头,眼神凶悍,走路时肩膀总是一晃一晃的,一副天王老子第一他第二的架势。
这帮人,正是西城黑狗子手底下最得力的打手。
他们跟踪的技术很拙劣,自以为藏得很好,却不知他们那躲在电线杆后面,只敢露出半个脑袋的模样,在李默眼里,跟三岁小孩玩捉迷藏没什么区别。
“刀哥,这小子真是邪门,天天就这么走来走去,身边连个鬼影都没有。”一个小弟凑到刀疤脸身边,压低了声音。
“妈的,一个毛头小子,能有多邪门?”刀疤脸往地上啐了一口唾沫,“上面交代了,这小子是钱三江请来的狗头军师,就是他出的馊主意,在工地上发现金,断了咱们哥几个的财路!”
原本,按照官老爷们的暗示,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在工地的材料运输、土方工程里捞上一笔。
可现在,钱三江亲自坐镇,现金结算,所有环节都透明化,他们连根毛都捞不着。
“上面的说了,只要把这小子打残废了,让他躺在床上下不来,钱三江就成了没牙的老虎。事成之后,少不了咱们的好处!!!”刀疤脸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可……我听说这小子有点邪乎,雪灾那次,就是他……”另一个小弟有些迟疑。
“啪!”刀疤脸一个巴掌扇在他后脑勺上,“邪乎个屁!他一个人,我们七八个,手里还带着家伙!他还能是铁打的?
我看你们是越活越回去了!今天晚上,就在那条巷子里动手!
天黑,人少,最合适不过!都给老子把家伙准备好,下手利索点,别留下活口!”
“刀哥,上面不是说只要打残吗?”
刀疤脸冷笑一声,眼神阴狠,“残了还能说话,死了,才最让人放心。
到时候就说是抢劫,失手了。
记住干完这一片,大人物和我们保证了,后半辈子衣食无忧!”
几个小弟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狠色。
他们躲在街角的阴影里,自以为计划天衣无缝。
巷子另一头,李默买完烟,叼在嘴里,却没有点燃。他拐进那条熟悉的巷子,脚步不疾不徐。
巷子很深,两边是斑驳的院墙,头顶的电线上落着几只麻雀。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身后那几道带着恶意的气息,正在慢慢合拢,像一张正在收紧的网。
他甚至能听到他们压抑的呼吸声,和手里铁棍与地面不经意间摩擦的轻响。
李默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只是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不知道这帮人的骨头,有没有大青山里那头六百斤的野猪王硬。
这一天,李默如往常般出来买烟抽。
还是挑在临近傍晚时分的那种。
巷子里的光线越来越暗,只剩下尽头路灯投下的一片昏黄。
早已埋伏多时的刀疤脸,给手下使了个眼色,几人悄无声息地散开,堵住了巷子的两头。
他们手中,藏在衣袖里的钢管和砍刀,在昏暗中泛着幽冷的微光。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压抑。
刀疤脸看着那个越来越近的单薄背影,脸上露出了残忍的狞笑。
他仿佛已经看到,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在他们脚下哀嚎求饶的模样。
他动了动手指,正准备发出攻击的信号。
然而,就在那一瞬间,走在前面的李默,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缓缓地转过身,昏黄的灯光从他背后照来,将他的脸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只有那双眼睛,亮得惊人。
他看着刀疤脸,像是看着一个死人,平静地开口。
“你们,是在等我吗?”
巷子里的空气,在李默开口的瞬间,凝固了。
刀疤脸脸上的狞笑僵住了,他没想到对方会如此镇定,甚至主动开口。
这和他预想中,猎物被发现时的惊慌失措,完全不一样。
“小子,你挺狂啊?”刀疤脸愣了一下,随即恶狠狠地说道,“既然知道爷爷们在等你,那就识相点,把你身上的钱都交出来!不然,今天就让你知道,这宁光县的晚上,路不是那么好走的!”
他一边说着,一边给手下打着眼色,几个人从前后两个方向,握着家伙,一步步逼近。
他们要用这种方式,彻底摧垮对方的心理防线。
“钱?”李默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包刚买的大前门,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又摸出火柴,刺啦一声点燃。
他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在昏黄的灯光下缭绕。
“我身上,确实有一样东西,比钱值钱多了。”李默的语气平淡无奇,“就怕你们……没命拿。”
“草!死到临头还嘴硬!给老子上!打断他的腿!”刀疤脸彻底被激怒了,他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挑衅。
随着他一声令下,离李默最近的两个混混,挥舞着手里的钢管,带着呼啸的风声,一左一右朝着李默的脑袋和膝盖砸了过去。
他们出手狠辣,显然是存了废掉李默的心思。
面对这夹击,李默的身体甚至没有大的动作。
就在钢管即将及体的刹那,他动了。
他的身影仿佛在原地模糊了一下,整个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向左侧微微一倾。
右手快如闪电,不退反进,迎着砸向他脑袋的钢管探了出去。
没有格挡,而是直接用手,抓住了那根势大力沉的钢管。
“嗯?”挥舞钢管的混混只觉得手里的家伙像是砸在了一块钢板上,巨大的反震力让他虎口剧痛,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股无法抗拒的大力从钢管上传来。
李默的手腕一抖,一拉,一送!
那混混惨叫一声,整个人身不由己地被拽了过去,手里的钢管脱手而出,被李默顺势夺下。
而他本人,则像个破麻袋一样,被李默用身体当做武器,狠狠地撞向了从另一侧攻来的同伴。
“砰!”
一声沉闷的撞击声,夹杂着骨头断裂的“咔嚓”声,两个混混滚作一团,抱着胳膊和腿,在地上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
整个过程,快到让人眼花缭乱。
刀疤脸和其他几个混混都看傻了。
这他妈是什么怪物?徒手抓住挥舞的钢管?一招就废了两个人?
这根本不是他们想象中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这分明是一头披着人皮的猛兽!
“一起上!快点砍死他!”恐惧之下,刀疤脸爆发出了最后的疯狂。他抽出腰间的砍刀,带头冲了上去。
剩下的几个人也红了眼,哇哇乱叫着,从四面八方围攻李默。
一时间,小小的巷子里刀光棍影,杀气腾腾。
李默手里握着那根刚夺来的钢管,眼神没有一丝波澜。
当初在大青山,为了猎杀那头狡猾的野猪王,他曾经不知道潜伏了几天几夜,最后与那头六百多斤的畜生近身肉搏。
比起那獠牙外翻、一身蛮力恐怖可怕的野猪,眼前这些混混的攻击,在他看来,破绽百出,软弱无力。
他没有后退,反而迎着刀疤脸的砍刀冲了上去。
李默的脚步很奇怪,不快,但每一步都精准地踩在了对方攻击的死角。
刀疤脸的砍刀当头劈下,李默只是微微侧身,刀锋就擦着他的肩膀劈空。
而他手里的钢管,却如同毒蛇出洞,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自下而上,精准地戳在了刀疤脸的持刀手腕上。
“啊!”刀疤脸只觉得手腕像是被烧红的铁钎捅了一下,剧痛钻心,砍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李默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钢管顺势上挑,重重地砸在他的下巴上。
“咯嘣!”
刀疤脸的脑袋猛地向后仰去,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脆响,整个人像一截断了线的木偶,软软地倒了下去,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昏死过去。
解决了头目,剩下的几个混混更是土鸡瓦狗。
李默的身影在狭窄的巷子里穿梭,手中的钢管每一次挥出,都带着千钧之力,每一次落下,都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和骨骼碎裂的声音。
他没有下死手,但每一击,都精准地废掉了对方的行动能力。
不是断手,就是断脚。
不到五分钟,战斗,或者说单方面的屠杀,就结束了。
巷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七八个混混,除了昏死过去的刀疤脸,剩下的都在地上痛苦地翻滚、哀嚎,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李默站在一片狼藉之中,身上纤尘不染,嘴里叼着的那根烟,甚至都还没烧到一半。
他将已经变形的钢管随手扔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在这死寂的巷子里,显得格外刺耳。
他走到巷口,对着黑暗处,淡淡地开口。
“孙队长,可以出来收场了。”
黑暗中,几道身影闪了出来,为首的是一个身材魁梧,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正是钱三江手下最得力的干将,县重案组的组长孙志勇。
孙志勇看着巷子里那如同人间地狱般的场景,饶是见惯了各种大场面,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他快步走到李默身边,上下打量着他,紧张地问道:“李先生,您……您没事吧?”
这个称呼,是钱三江私下里特意交代的。
“我能有什么事?”李默吐掉嘴里的烟头,用脚尖碾灭,“这帮人嘴太硬,我帮你们撬开了点,剩下的,就交给你们了。”
孙志勇这才反应过来,李默这是早就料到了,而且将计就计,连后续的安排都做好了。
他心里对这个少年的敬畏,又深了几分。
“是!保证完成任务!”孙志勇立刻挥手,“把这些人都铐起来,带回去!连夜审!给我把他们背后的人挖出来!”
很快,警笛声由远及近,几辆警车停在巷口,将所有混混都押上了车。
消息很快传到了钱三江那里,他第一时间按照李默的计划,放出风声:
“李默同志在回家路上遭遇歹徒抢劫,幸得路过的重案组组长孙志勇同志见义勇为,于千钧一发之际救下,但李默同志依旧在搏斗中受了重伤,现已送往县人民医院紧急抢救!”
与此同时,白书恒和冯逸晨也收到了消息。
“什么?被救了?”冯逸晨在电话里,声音都变了调。
电话那头,是他安插在公安局的文员内线,声音颤抖,“是……是孙志勇那个疯子,正好撞见了。
黑狗子手下那帮人,全折了,听说个个断手断脚,刀疤脸下巴都碎了……现在人都在重案组手里。”
冯逸晨挂了电话,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失手了。”他对一旁的白书恒说道,“不过,也算有个好消息。
那小子,被打成重伤,现在在医院里躺着呢。”
白书恒长舒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意,“重伤就好!重伤就好!就算弄不死他,只要他躺在医院里,就是个废人!我看他还怎么给钱三江出谋划策!老冯,这次虽然没尽全功,但也算断了钱三江一条臂膀!哈哈!”
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劫后余生的庆幸和一丝病态的快感。
他们并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重伤员”,此刻正坐在医院的病床上,一边指挥着护士给他缠上第三层绷带,一边对旁边急得团团转的钱三江说:
“钱叔,绷带再多缠几圈,脸上也来点,对,要缠出那种马上就要断气的凄惨感。
这出戏,才刚刚开场呢!”
时间匆匆,一连数日。
这一天,宁光县人民医院,高级病房。
一股浓烈的来苏水气味中,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烟草味。
李默像个木乃伊一样躺在病床上,从头到脚都缠满了雪白的绷带,只露出眼睛、鼻子和嘴巴。
他嘴里叼着根没点燃的烟,含糊不清地指挥着一个脸蛋红扑扑的小护士。
“小张,不对,左边脸再绕两圈,要有一种不对称的破碎美感。还有我这右腿,得吊起来,对,角度再高点,让人一看就知道,这腿肯定是废了。”
小护士叫张兰,刚从卫校毕业,第一次见到要求这么奇葩的“重伤员”,一边手忙脚乱地照办,一边憋着笑,脸都快憋紫了。
钱三江在一旁看得眼皮直跳,他压低了声音,“小先生,差不多就行了吧?这都快缠成个粽子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这是刚从古墓里挖出来的。”
“演戏就要演全套。”李默从绷带的缝隙里,瞟了他一眼,“白书恒和冯逸晨那两只老狐狸,精明得很。
我们这戏要是有一点破绽,他们立马就能反应过来。我就是要让他们觉得,我李默现在就是个废人,是个只能躺在床上等死的废物。”
钱三江叹了口气,也只能由着他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