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我,等你发现南晴玥的药没用,来求我的时候,我要你拿着刀,自己划烂自己另一边脸!
“还敢嘴硬,你算是什么东西,敢跟钦慕的亲生妹妹相提并论,你只不过是一个贱民的女儿,被调换了,占了人家的位置而已!”
长公主抓住南姻的头发,直接将她衣服扯开。
狱卒,太监,乌压压的围观在她身边,眼馋地瞧着!
南姻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权势,体会到了这里的恶心跟可怕。
哪怕是一个和亲回来,叫人看不起的公主,都能像是碾死小蚂蚁一样碾死她!
就在小衣要被扯下来之际,一道沉冷的嗓音骤然响起——
“住手。”
南姻抬眼,就看见站在通道处的男人,是霍鄞州。
那些狱卒太监,当即跪了一地。
按着南姻的那些太监,下意识地看向长公主。
长公主什么都不管,伸出手就要扯下南姻最后一件衣服!
女子最知道女子的死穴,“我看你以后还敢不敢说!敢不敢针对玥儿,敢不敢害钦慕!看你敢毁我容貌!”
凉意侵袭而来的瞬间,南姻的眼前也同时一黑。
长公主看着手中属于南姻最后的一丝遮体之物,转头,却发现南姻的身上,罩着一件衣袍,是霍鄞州的衣袍。
“谁准你到这里来滥用私刑?还是剥衣之辱。”低冷的嗓音响起。
她转脸看向霍鄞州,却看见霍鄞州定定地望着自己,幽暗的目光深不见底。
长公主的心突兀一跳。
南姻这种人死一百次都不为过,可鄞州为何要用这种说不出的眼神看着她?
而且,“我只是来大牢劝她,她却辱骂我,辱骂你……”
霍鄞州沉眉:“便是她杀人放火,自有律法量刑,何时需要你一个皇家公主来亲自动手?且她现在,还是本王的王妃,你名义上的皇弟妹。”
长公主压着伤口怒声质问:“你什么意思?你这是在护着她吗?”
“你伤她的颜面,便是在打本王的脸。”霍鄞州眼底静着不见天的光影。
扫向那些太监跟狱卒,嗓音薄凉冷漠:“今日在场,凡为男子,太监亦在内,全部戳瞎双眼,割去舌头,扔到京城外,自生自灭。”
长公主知道霍鄞州这是为了他自己的颜面着想。
毕竟南姻现在还是明王妃,还没有彻底被废,可是——
按压伤口的帕子被扯开,左脸狰狞的两道伤痕交叉,马上鲜血滚滚。
“她毁了我的容貌!”长公主痛苦地大叫。
霍鄞州的眸光瞬寒,侧眸睨向了南姻。
南姻毫无惧怕,迎了上去:“要不是留着她的命有用,我的刀子就往她喉咙上落了!”
长公主一听,立刻就要上去,却被霍鄞州拦住:“去处理你的伤,本王会让她给你一个交代。”
“我要你亲手划烂她的脸,给我报仇,否则,我会自己亲自来!”长公主气得身子都在颤抖。
女子的身上哪怕是留个疤都不够完美,何况南姻在她脸上下刀:“你给我等着!”
“我等着你来求我!”南姻死死抓紧衣袍。
“闭嘴!”霍鄞州彻底动怒:“这样看,你果真囚禁了自己的哥哥,伤了他,是也不是?”
南姻抓紧衣服,扶着墙面一点点站起来,直视着霍鄞州:
“我记得,南钦慕说过,南晴玥若是吃了别人的血,会死。但是从你按着我给她割血之后开始,她喝的血,一直是南钦慕的。这说明……
南晴玥根本就没有病,她在装病,而南钦慕根本就没有看出来,他就是一个庸医!”
霍鄞州看着南姻这副不怕死的样,冷声开口:“她现在高烧不退,何以不是喝错了药引的缘故,你还在狡辩?”
“所以你来这一趟,便是为了给她取药引对吧?”南姻眼底弥漫起嘲弄:“她高烧不退,是因为她的铁锈之伤,她根本就没有本事治好铁锈伤。”
霍鄞州敛眉:“你还在同她抢功?太……”
太上皇,就是南晴玥治好的。
这话未能说出口。
亲随匆匆进来催促:“南妃娘娘需要药引,她快不行了。”
霍鄞州拿起匕首,送到南姻眼前:“自己来。”
“霍鄞州。”南姻想起原主闭眼时最后的心愿,原主想要问一问霍鄞州:
“如果因为你偏听偏信南晴玥,害死了我,你会不会后悔?哪怕只是一点点。还是说,拿我的命,换南晴玥的命,即便南晴玥是假的是装病,你仍然觉得值得。”
霍鄞州垂眸,眼底的情绪难窥究竟,只是在南姻“死”这个字脱口时,他指骨下意识握得发白。
他伸手拉过南姻的手腕,干脆地在她手腕上割下一刀,血流不止,才抬眸凝视着南姻的眼睛,问:
“这个回答,够不够?”
看着那一碗血,南姻嘴唇发白。
只是,瞧着霍鄞州的那一双眼睛,却是发亮:
“大周明王霍鄞州,出生之初,遭逢战乱,皇帝为保命,抛下你诱敌。三年后寻你归,又为太子,将你抛弃在战场。你命大,太后寻你入宫,母不喜,父不爱,是太后为了让你做依靠,抚养了你。你八岁时,太后给你改了年纪,以嬴洲之名,入军营搏杀,十二年时间,以军功升任大周镇国大将军,权势地位,应有尽有,入京述职,被人知晓。皇帝忌惮,留你在京,赐名鄞州,你封地地名。”
皇子名字,就是皇帝的期盼,皇帝不想要他做大。
南姻说着原主的记忆,最后粲然一笑:
“你这辈子真的很可悲,父不慈,母不爱,太后对你也没有完全的真心。唯一一个有的,被你亲手扼杀,死在出狱之前。你身边都是骗你的,你命里该着的。”
霍鄞州俯身,捏住南姻的下颌,声音幽幽:“南姻,你真的病得不轻。”
“稍后,本王会让人将你送往医门,让南妃,好好的为止治一治你的疯病。”
疯病。
南姻的眸子一暗。
给一个人正常人贴上疯病的印记,是致命的,因为没办法证明到底疯没疯,好没好,全赖南晴玥说了算!
她垂下眼,豁出去的嗤笑:“南晴玥喝下这个血也没用,最先发烧的是她,第二个应该是南钦慕,第三个……长公主,你应该会是第四个。”
“我等你发现你心肝宝贝的药没用,等你发现她弄虚作假自欺欺人,然后跪着来求我。”
“记着,拿着你我的和离书来,再让南钦慕那边,跪送断亲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