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野狸子已被自家猎狗围困,但他不确定自己的出现是否会再次逼得野狸子逃窜,所以他走得很慢,端着枪瞄准,只要进入射程,野狸子还不跑的话,瞄准了就是一枪的事儿。
谁能想到,听到上方林木中传来的细微响动,原本盯着四条猎狗的野狸子立刻抬起头看向宋阳的方向。
大概是宋阳之前在乱石塘开的那一枪,让它察觉到了危险,完全不给宋阳靠近的机会,即便四条猎狗在下方守着,它还是一下子从山石上窜跳下来。
招财一直盯着它,见它一动,立刻迎了上去。
就在二者相遇的瞬间,只听招财一声怪叫,宋阳眼睁睁看着那野狸子整个身体窜起,四只爪子一下抱住招财的脑袋,轻而易举地使出一个抱头摔,将招财放倒在地。
就在这时,旁边的瑞祥也一口咬了过去。
然而,野狸子反应更快,松开招财,身体一拧,立马又扑向瑞祥,又是一个招牌式的抱头摔,将瑞祥也放倒在地。
那抱头摔的攻击方式,实在是太过犀利。
眨眼间,野狸子就接连放倒两条猎狗,动作是如此轻松随意。
眼看进宝和福运从两侧扑来,它不再迟疑,从招财、瑞祥两条猎狗露出的缺口窜了出去,一溜烟钻进林子里。
好在,招财和瑞祥应该只是被抓挠,并未被野狸子咬伤,两条猎狗翻身站起,再次追着野狸子钻进林子里。
好在,这一次猎狗追出去差不多一里地,叫声又停了下来。
等宋阳赶到时,看到野狸子爬上了一棵十多米高的青杠树,蹲在枝头朝下方张望。
大概是觉得那里够高够安全,这一次,宋阳到了树下,野狸子没有选择逃跑,只是往更高的树梢爬去,然后蹲在枝杈上不动了。
宋阳欣喜地抬起双光猎枪,瞄准野狸子的脑袋开了一枪,它顿时跌落下来。
宋阳赶忙拦住猎狗,保住了那身厚实、蓬松且柔软无比的珍贵皮毛。
直到确认野狸子死透了,宋阳才用绳子将它拴住,挂在树上,然后检查招财和瑞祥的伤势。
两条狗的脑袋和脖子上都有几道血痕,是被抓伤的,好在伤势不算严重。
他赶忙拿出带来的药粉给两条狗敷上止血,处理好伤口后,才仔细打量起这只野狸子。
只见它长着四只超乎寻常的大脚掌,毛茸茸的,大小都赶上宋阳的手掌那么大了。
肉垫里潜藏的爪子,如同猫咪一般,既能伸出伤人,也能隐藏到肉垫里。
再瞧瞧那细长尖锐的獠牙,宋阳不禁心想,要是之前它来得及下口撕咬,招财和瑞祥怕是就没这么幸运了。
不管怎样,总算是把这野狸子弄到手了。
这只猞猁长得颇为壮实,估计得有五六十斤,宋阳直接把它甩到肩膀上扛着,领着猎狗踏上回家的路。
此时,宋阳心里总算有了些满足感。
这两天下来,收获了一只黑娃子,又猎到一只野狸子,粗略一算,也能值个一千五六百块钱。这个冬季,总算是没有白费。
宋阳扛着野狸子踏上归程,刻意避开大村子的宽敞大路,而是择了一条幽静的山道,径直往盘龙湾而去。
他这般举动,无非是不想让太多人知晓此事。
毕竟,在当下这个时代,野狸子已然被归为保护动物的范畴。
只不过,这所谓的保护,力度似乎略显薄弱,更像是一种流于表面的口头宣告。
究其原因,野狸子的皮毛可是当今重要的毛皮资源,同时也是出口贸易中的热门品类之一。
在全面禁猎之前,收购站一直都在大量收购野狸子皮,给出的价格颇为诱人。
尽管相关方面对出口皮张的数量进行了额度控制,但实际情形却是,每年收购站都难以达成既定的收购指标。
当然,宋阳并不清楚这些复杂的政策细节。
在他质朴的观念里,只要收购站还在收购,山里人就觉得猎捕野狸子并无不妥。
这想法简单直接,但不管怎么说,野狸子既已挂上保护动物的名号,宋阳还是暗自祈祷别因此遭人举报,平白生出些麻烦来。
毕竟,相较于豹子、黑娃子之类,野狸子的数量着实稀少许多。
宋建国听了宋阳的话,便没去放羊,留在家里守着炉火取暖。
听到院子里几条猎狗兴奋的叫声,他从屋里探出头张望,见是宋阳从后山方向走来,赶忙起身到院门口去开门,顺便卷了根旱烟,点上火后,叭嗒叭嗒地抽了起来。
院门刚一打开,留在院里的旺旺、蜜蜜以及两条下司犬,立刻兴奋地甩着尾巴,箭一般地冲出院门,沿着院墙边的小道,欢腾地朝着宋阳跑去。
旺旺和蜜蜜许是因为被留在院里没能一同进山,心中有些不满,隔着老远就朝着宋阳汪汪狂吠,还夹杂着呜呜的哼唧声,那股子被“遗弃”的怨念,宋阳感受得真真切切。
他迎上去,蹲下身子,轻轻揉了揉几只猎狗的脑袋,算是安抚安抚它们。
宋建国也跟着走了出来,瞧见宋阳扛着的野狸子,眼中不禁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感慨道:“活了大半辈子喽,今儿还是头一回亲眼瞧见野狸子,这模样长得可真够特别的!”
紧接着,他留意到了招财脑袋和脖子上的伤口,关切地问道:“这狗咋弄的?受伤了呀?”
“追这野狸子的时候,被它给挠伤了,不过没啥大问题。”宋阳回答道。
“你人没事儿吧?”宋建国又赶忙问道。
“我没事儿。”宋阳回应。
“没事儿就好。赶紧回屋烤烤火,暖和暖和。今儿早上你一走,这几条狗在家里就急得不行。
我去把团团跳跳放到竹林那边的时候,招财它们瞅准机会就钻出院门跑了,我就只来得及拦住旺旺和蜜蜜。”宋建国说道。
“多亏招财它们跟过来了,不然今天想猎到这只野狸子,可就费劲了。”宋阳说道。
“以后进山,还是尽量带上狗,好歹能多份保障,人也安全些。”宋建国叮嘱道。
宋阳点点头,率先走进院子。
宋建国关上院门后,又去抱了些包谷草和苕藤,挂到羊圈里喂羊。
黄羊吃草习惯吃高处的草叶,要是直接把草扔在圈里,眨眼间就会被它们踩踏得乱七八糟。
宋阳扛着野狸子走进屋内,看到冯晓萱和王静雅正坐在壁炉前做针线活。
冯晓萱在学纳鞋底,两人一边干活一边唠着家常,气氛轻松愉快。
冯晓萱自幼无人传授针线活计,在这方面着实笨拙得很。
好在如今黄胶鞋十分普遍,平日里也无需花费太多精力在做鞋上,也就闲暇时,拿家里的破旧衣物稍作利用。
宋阳进山打猎,平时穿得最多的就是黄胶鞋,不过要是能有双舒适的布鞋换着穿,或者在家里穿,倒也惬意。
见宋阳推门而入,冯晓萱赶忙把针线搁在小簸箕里,起身帮宋阳把野狸子放下来。
她心里清楚野狸子的皮毛价值极高,甚至比熊胆还值钱,忍不住伸手轻轻摸了摸那身柔软的皮毛,好奇地问道:“阳哥,你说就这么一张皮毛,咋就能比熊胆卖得还贵呢?”
宋阳微微一笑,说道:“估计是它保暖性能好,而且又特别稀罕难得。像这么厚实又柔软的皮毛,可比豹子皮都强不少呢……宝儿,去把你的小刀拿来给我,再准备个大碗,我装点血。”
“装血干啥呀?”冯晓萱一脸疑惑地问道。
“训练狗呢,我得让它们记住野狸子的味儿,以后进山就更容易发现了,这可是值钱的宝贝!”宋阳解释道。
冯晓萱一听就明白了,快步上楼去拿她那把小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