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的港台明星的进军大陆以后,娱乐圈里就开始流行跨界,职业演员也开始追求影视歌多栖息,邀歌也就成为每家艺人团队的基本任务。
所以娜扎从王一笛嘴里得知陈锦年会写歌后,就赶紧问道:“你手里还有没有歌,如果有话给我的一首,我可以——我可以——用片酬交换,免费给你拍戏。”
陈锦年听后脸色一怔。
“你打算用片酬换歌,你现在这么缺钱吗?”
他还以为娜扎豪爽的将一张支票拍到他脸上,让他拿钱立刻离开自己的歌,结果没想到支支吾吾的,只给出了这种条件。
“我当然不缺钱了。”当着众人的面,娜扎自然不会露怯,立刻反驳道,但讲出这句话后,娜扎又有些底气不足的解释了一句,“我虽然不缺钱,可也没什么钱,尤其是我在买完北京的房子后,现在手里的钱就更少了。”
陈锦年闻言顿感疑惑。
“你钱呢?《择天记》可是号称投资了四个亿,你作为女主角少说也得拿个几千万吧,难道这么快就花完了。”
“你可别提这部戏了,因为拍这部戏,我先是被男主的粉丝骂,然后又被原着粉骂,差点给我骂自闭了。”
娜扎用筷子捅了两下面前的餐碟,显然是被黑出心理阴影了。
“至于片酬,就更让我气愤了,剧播出以后评价太烂,为了甩锅,全把问题扣我头上了,说我拿了1.2亿的片酬,导致制作费不够才拍烂的,我承认,我是演技烂,但拍成烂剧真的和我关系不大,而且我接这部戏的时候是按照单集三十万,就算我从第一集的第一秒演到最后一集的最后一秒,也只不过能拿一千五百万的片酬,何况我的戏份也没有这么多。”
“拍了近四个月挣到的钱,还没到手就先交了三百万的税,然后公司又从中抽走一半,剩下的钱我还要给团队开工资、买化妆品、做美容、做保养,你觉得我还能剩下多少啊。”
王一笛在心中盘算了一下,三百万的税,差不多就是八百万的片酬,去掉杂项和分成后,到手的确实没多少,大概也就一百多万。
四个月赚一百多万,对娜扎这种艺人来讲确实是有些少了,还不如一场商演的出场费高。
“娜扎姐,原来你挣的这么少啊。”
“是啊,我和你们这种自由身不同,我身上是有长约的,所有钱到我这里,已经是层层分完以后的结果了,甚至为了多分一成,我还得多接些代言,不然啊,公司就不是抽走一半,而是抽走一大半了。”
娜扎是真的羡慕王一笛这种的自由身。
现在新生代的演员里,除了童星出道的,无一例外全是签约的打工仔,像是王一笛十八九岁才出名,而又能自己当老板的,真的非常少见。
对于娜扎目前的境遇,薛知谦是深有体会,于是有感而发的讲道。
“没办法,新人想要出名,只能和经纪公司签约赌一把,而且你比我好太多了,你好歹是科班出身的演员,起点比我们选秀歌手要高,公司会给你一定的自由,不想我们,我们这一批才是被压榨压的最狠的,几乎每个人的身上都背着官司,我也曾经因为和公司闹矛盾被雪藏了四年。”
但话锋一转,薛知谦却又告诫了娜扎一句。
“作为过来人,我劝你不要和公司闹的太不可开交,不管对方有多过分的要求,最好还是忍下来,熬到合约到期,真的,虽然很窝囊,但这是唯一理智的选择。”
“谢谢薛老师的提醒,我不会和公司解约的。”
娜扎托着脸颊回应了一句,不像是在回应薛知谦,倒像是在告诉自己的经纪人和团队成员。
解约这种事,一旦摆在明面上,公司就一定会过来施压,娜扎还不想自寻烦恼。
“是啊,你应该就剩三年的时间了吧,很快就结束了,确实没必要闹解约。”
陈锦年随口说了一句,但娜扎却是立马纠正其中的错误。
“不是三年,是三年半,差半年呢。”
陈锦年直接笑出了,还说不会解约呢,心里算的比谁都清楚。
“好吧,是三年半,不过三年和三年半没什么区别,按照你们公司这种一年不如一年的状态,即使你合同到期想要续约,你们公司也开不出能够匹配的条件,最终还是要和平分手的。”
陈锦年这话说的相当露骨,几乎是指着鼻子骂街了,不过在场的人听后却没有任何意见,包括娜扎的经纪人,也没有特别反应。
以陈锦年目前的资历,说这句话一点毛病都没有,就是在很如实的在描述现状。
“在我看来,你们公司现在太过畏首畏尾了,既想恰流量这碗饭,又放不下曾经自制剧业务辉煌,明明坐拥一堆很不错的艺人,却偏偏把他们都逼走,坐在金山上要饭吃,要我说,莫不如你们公司彻底告别传统艺人经纪模式,倒向流量艺人经纪模式,按照观众的喜好和数据来经营艺人,虽说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好过现在一堆小透明。”
“不可能,我们公司对普通艺人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很多人连接外部戏都受限。”
娜扎解释道,她已经算是例外了,因为公司内没有和她匹配的资源,所以才放任她像胡歌一样外出接戏,否则她也应该和其他人一样,持续的赋闲在家
“这是你们公司的问题,而不是商业模式的问题。”陈锦年淡淡的回到道:“目前的趋势很明显,要么主做艺人经纪业务,要么专注于内容创作,像以前一样好两手抓的模式,已经不适合当今的时代了。”
“我记得你问我过做艺人经纪的事情,说我正在签艺人,实际上我从来没签过艺人,我和他们签的只是正常的工作合同,对于能在艺人身上赚多少钱这种事,我并不感兴趣。”
一部戏从立项到拍摄,再到完成后期并上映所需要的时间,天然的就比演员拍摄的时间长得多。
一个演员能在一年的时间里演四五部担任主演的影视剧,但一个团队却没办法在一年的时间内,连续制作出四五部剧。
哪怕是陈锦年加班加点,也做不到。
所以艺人业务和内容制作业务是天然的快慢车道,以前影视项目少的时候还感觉不出来,现在影视剧项目多了,入行的艺人也多了,原本还能弥合在一起的关系瞬间就被撕裂了。
所以这已经不是想不想的问题了,是当前所有影视公司必须做的选择。
两条路,只能走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