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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思邈院士有喜了。

什么?

他怎么能?

别急,是莺莺姑娘,她有喜了。

娥渡丽告诉阿布这件事的时候,阿布还有点不相信。

孙思邈,为求仙道,不是一个纯粹的不婚主义者么,哦,不,是不那个主义者么?

因为按照道家修真的理论,爱爱,会造成精贵的元神泄露,影响因能量不足而最后的脱壳飞升。

唉,说不清!

按照记载,庄子也是有老婆的呢!

对于孙院士开花结果这事,还得好好办。

总不能人家莺莺姑娘,一个前朝皇亲贵胄的遗孤,成为一个单亲妈妈不成?

这可绝对绝对不行,孙院士得负责。

街道上,显得非常干净整洁。

原本驰道上铺的黑乎乎的炉渣,在上面的积雪被扫掉后,还是被雪渣子糊住。

走在上边,一点儿也看不见原本的样子。

而中间的大石板主路,本身就很光洁,倒是让人担心雪橇、马车和拉拽他们马儿打滑。

听说,现在的马掌,又有了专门的防滑马掌。

阿布还真没见过,很是好奇。

前世,也不记得有这玩意。

自从杨柳湖的市政建设规范化之后,市容管理也越发严格。

街、坊、巷,三级基层管理小吏,都由各个区域的住户自己推选。

再加上传统的部族中有名望的老者,或一人或三人。

这些人,共同组成了小区的地方管理组织。

所以,像清理街头巷尾的垃圾、水沟、积雪之类的事情,都是由这些人主导完成的。

一大清早,各家各户便先得各扫门前雪,阿布契郎家也不能例外。

至于主街道上的积雪,则有专门的划片工役负责。

这些人,大多是粟末地历次战争中受伤退役的。当然,这些人都是胳膊腿儿齐全的。

至于那些受伤致残的,要么去各处衙署、工厂、医院、学校,去当了相对清闲的门子。

还有一些武力值较高的,去当了军营教头、兵工厂技师、质量监督员等。

绝对残疾的人,也有安排。

有家的让家里人养着,部族里照样按时发薪响。

没家的人,全部送入粟末族的祖堂里,统一照顾看养,直至老去。

孙院士家的宅子,距离阿布契郎家有点远。

一直要到靠近山脚处,取了个依山傍水的幽静所在。

这一大片地方,大都住着从各国各地张罗来的奇人异士,算是专家住宅区。

每一家的院子,都是依地形而建,高低错落,有帐篷的,有砖石的,有纯木的,似乎还有喜欢山洞的。

喜欢住山上的,就把院子建在半山腰上有水的地方。

喜欢养点花草小动物的,就建在稍微平坦的地方。

也有喜欢融入寻常百姓家的,就索性将家安在杨柳湖的镇子里。

孙思邈,是清净惯了的。

所以,阿布就琢磨着,仿照当初自己第一次见到孙思邈隐居的碓窝坪样子,选了一处避风幽静的山窝给他建了院子。

还给院子起了个名字,叫碓窝小居。

碓窝小居,周围是开辟出来的好几块药圃,水渠上安装了小型的筒车。

平时,孙院士的学生们都会散住在周围的高脚小屋内。

这样,既能随时接受夫子的教诲,却也不太干扰夫子的清修。

赶上休沐的日子,学生们也都出去镇子里串门、赶集去了。

碓窝小居,安静得就像世外桃源。

敲敲门,开门的果然是莺莺姑娘。

“你好,孙夫人,打扰了!”

阿布打趣地朝莺莺姑娘说道。

莺莺姑娘脸一红,但也大方地请阿布父女入内。

大家都是熟人,自然知道各自的性格,于是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碓窝小居的庭院卫生,非常有意思。

积雪好好的铺着,只是扫出一条堪堪一个人行走的小路,还弯弯曲曲的。

本来可以直直的走过去,偏要绕个好弯曲的姿势。

然后像一条蛇走的路线一样,扭扭捏捏地费好大的功夫。

阿布也觉得好玩。

不动声色地跟在莺莺姑娘的背后,一路穿过二门,又曲里八拐的走近堂屋。

年轻的孙思邈,捋着他那黑漆漆的三缕小胡,正在廊檐下笑呵呵迎接。

“孙院士,你这院子的路,好似也太长了,你看看,我都走出来一身汗!”

“哈哈,能让你走出汗,那也的确是有点远。不过,我看你不是走路远出汗,倒是穿得有点多!”

“哎吆,怀里还带着一个小胖子呢!”

孙思邈说笑着,便撩起门帘迎接阿布走进厅堂。

厅堂里因为安装了一块玻璃顶,窗户上也装了两层玻璃窗,所以又暖和又明亮。

他们家的地龙,也烧得很旺。

“小圆儿,过来,姨姨抱抱!”

佩瑗儿一点儿也不认生,估计私下里让莺莺和一众姑娘们老是抱来抱去。

的确有点热。

莺莺姑娘接过佩瑗儿,就到边上帮她解开厚厚棉袄。

束缚了半天的小家伙,立马咧开嘴笑了,腿脚激动地不住蹦跶。

阿布也脱了自己特制的棉大衣,露出一身汉家的圆领袍衫。

倒是孙思邈,一身粟末人的小袖袍、小口裤,活脱脱一个粟末帅哥。

“请坐,来喝口茶。”

茶,就是有名的白毛银露梅——药王茶。

这茶,现在可是让大隋皇家非常喜爱的好东西。

就是量,现在还太少。

当初,自己将白毛银露梅全部打包带走。

费了好大劲,才终于在靠近陀太峪的一处山谷中,找到她适宜生长的环境。

这种神奇的植物,对气候、土壤非常挑剔。

贾农,带着他的一帮农学家,终于摸清了她的习性,算是养活了一批。

听说,这东西既能籽播也能扦插,估计明年就能大量繁殖了。

“怎么,你那么忙,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了?”

孙思邈看着正用戏谑的目光打量自己的阿布,也是老脸一红,忙用语言打岔。

“呵呵,老孙啊,做人要厚道啊!”

“噗嗤!”

莺莺姑娘听阿布契郎这样一说,笑出声来。

可下一句,就让这一对神仙人儿尴尬了。

“我,是来给你们道喜的啊!”

阿布说着,还拱拱手。

“你,你怎么知道的?”

孙神仙弄了个大红脸。

他明白阿布契郎说的,到底指的是什么。

本来,按照自己道家仙学一派,断是不能祸祸人家姑娘的。

更何况这事儿吧,还上瘾,有过了就停不下来。

可这一停不下来,绝对会损失元气,影响最终正果的达成。

可,世间的事情,又怎能全是按照设想的路子去走的?

不是谁招惹了谁,而是互相之间就不知道怎么地招惹了。

或许,老孙感觉自己本就心志不坚!

过去整整一甲子,从没发生过招惹的事,那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根本没机会。

一天天的隐居、清修、钻研典籍、分辨药理、整理经验、着书立作,确实,是少了人间烟火哦。

“还问我怎么知道的?难道让咱们杨柳湖的所有人知道才算?”

“老孙啊,这事儿吧,我作为族长,也是有发言权的。”

“你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们俩也都,也都……也都应该把事儿办了。总不能,孩子生下来还不知道叫谁爹?”

“再说了,人家莺莺姑娘多好的姑娘,嫁给你,你一点都不亏,那是鲜花插在老……”

见自己马上又要说漏嘴,阿布立马打住。

人家孙思邈虽然都快六十岁的人,但看着就像是自己的哥哥,也就二十三四五六岁。

年轻呢!

不管莺莺姑娘如果知道老孙年纪,会不会嫌年纪大,但既然人家已经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自己可不能坏了人家的好事。

“这,这,这……”

一向清淡从容的孙思邈,这时候竟然有点手足无措。

“别这的那的,今天来,也不仅仅是代表我自己,还有咱们族府的几位大佬和族中的老人。”

“今天就是明确一下,你到底拿人家莺莺姑娘咋办?”

一听这话,正在逗弄佩瑗儿的莺莺姑娘,刷地一下将目光对准孙思邈。

“咋办?什么咋办?”

孙思邈是个神仙,但的确对于世俗之务不太灵光。

莺莺姑娘的眼神,有点黯然。

她以为,孙思邈有点嫌弃自己的过往和遭遇。

于是,慢慢地,莺莺姑娘眼中多了些雾气。

再然后,大滴大滴的泪珠,顺着绝美的脸庞滑落下来。

虽然贵为皇室贵女,可一落红尘,那也是只能接受命运的摆布。

小佩瑗儿不明白怎么回事,还伸出小手抚摸。

“唉,怎么了?我,我会好好待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

孙思邈一看自己的爱人落泪了,仙心悸动,忙出言安慰。

“说明白,怎么叫好好待人家?是赶紧把事儿办了,还是就这样保持单着?”

阿布不依不饶地追问。

“单着?那不能,现在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你说办什么事儿?”

阿布一看,这神仙的确不明白俗事,就开口道:

“就是,要给人家莺莺姑娘一个名分。”

“什么叫名分?就是正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一场正儿八经的婚礼!”

“啊!”

莺莺姑娘,惊喜地叫出声。

“哦,原来如此!那当然,那当然,那一定,一定。”

明白过来的孙思邈,连声答应。

“只是,你也知道,我自幼孤苦,父母早就过世,这父母之命?”

孙思邈难为地支支吾吾。

“这个好说,我自有安排。我现在只是来问一下你们的意见,其他的,自有族中妥善安排。”

阿布马上给了孙思邈和莺莺姑娘一颗定心丸。

他转向梨花带雨、但满面喜色的莺莺姑娘。

“莺莺姑娘,我现在以粟末族族长的名义问你,你可真心愿意嫁给我们的孙思邈孙院士?”

“我,我愿意,只要他不嫌弃我……”

莺莺姑娘满口答应,可随即又低下头,像是又要落泪了。

“我,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如果嫌弃你,那就叫天……”

“停停停,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这事儿不能发誓赌咒啊!”

“好了,我知道你们两个人的心意了。现在都几个月了?”

阿布见两人要上演莺莺传,忙叫停了二人的入戏表演,问现在莺莺姑娘的情况。

“两个月吧,这个我确认。”

一提到医学问题,孙思邈便变得自信异常。

“嗯,这个事儿可不能再拖了,这样,我和司徒大令、我爹、突第齐喆等人商量过了。”

“老孙,你算我的人,所以我老爹就当你的本家长辈。莺莺姑娘嘛,司徒大人和你们家还有点渊源,就让他当你的母家长辈,如何?”

“啊,真的?我愿意,太好了!”

莺莺姑娘抱着佩瑗儿一下子站了起来。

高兴异常,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孙思邈,自然是十万个愿意。

莺莺姑娘,本姓陈,出身高贵。

可惜时局骤变,落入风尘,幸好被搜影的人意外买回。

等后来被派做孙院士的助理,阿布便着人细查了她的背景,其身份才见得天光。

更奇异的是,司徒友明还跟这陈家渊源颇深。

当然,这都是司徒友明受伤远窜万里,来到粟末地之前的事情。

当年,司徒友明正是十七八岁风华正茂之时,以墨家嫡子的身份进入仕途,非常受陈家的重视重用。

可惜和以往一样,墨家的时运总是不济。

这时候的陈家,已到病入膏肓、积重难返、日薄西山之时。

不短的时间里,陈家屋倒房塌,负责城防抵御的司徒友明受了重伤。

他被盟友太原王家,密送粟末地跟了大屋作,成为了阿布契郎的老师。

想不到,陈家的遗孤,一路流落到粟末地,又在这万里之地遇上了昔日的故人。

陈家,对司徒友明,也算是有知遇之恩的。

小姑娘陈音儿,也就是莺莺姑娘,做司徒友明的干女儿,也实在算得上一桩美事。

莺莺姑娘去了司徒府拜见司徒友明,两人相见,痛哭一场。

双方遂在粟末一干贵人的见证下,认了这门干亲。

司徒友明,特地将当初老老陈赐给他的一只古玉杯,回赠给陈音儿。

阿布一见,才发现这老小子送给音儿姑娘的杯子,和他送给自己的那只形状古拙的杯子一模一样。

嗨!抠门,送人送一只!

这老头!

莺莺姑娘身边,早就坎坷得没有任何一件家传之物。

今日再见祖宗遗物,不由睹物思人,泪如雨下。

泪眼处,已是物是人非。

众人不由唏嘘不已。

六十岁的孙思邈,的确不适宜和三十郎当岁的大屋作任干亲。

无论干爹、干兄弟,都不合适。

思来想去,阿布于是赖着脸皮,强自和孙思邈结拜成了忘年的兄弟。

于是糊里糊涂,让大屋作占了个口头上的便宜。

摆香堂时候,年轻的孙思邈向干弟弟的长辈敬酒。

那一声“伯父”的称呼,让大屋作脸皮抖了三抖。

哈哈哈!

解决了双方主家的问题,这婚事儿算是拉开了大幕。

一场原本不会产生在孙思邈和莺莺姑娘之间的爱情、婚姻故事,在阿布穿越后的历史中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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