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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契惊呆了。

他和阮明珠,是紧跟在魏可后面冲进树林的,在这期间,为了保护阮明珠的安全,他稍稍放慢了一点速度,但满打满算,他仅比魏可落后一两分钟而已。

一两分钟,够干什么的?

魏可已经利用这一两分钟的时间,消灭了三个敌人!

林契是个老兵了,可谓战斗经验丰富,查看现场之后,越看越惊讶,看到最后几乎呆滞。

三个黑衣人,有一个被一枪爆头,另外两个,都是藏在树后,被人用子弹暴力射穿树干,击中身体死亡,这样的现场并不难分辨,林契看几眼就懂了。

但,魏可拿的是什么枪,不是重机枪,也不是轻机枪!

克伦族仿制的81杠。

这种步枪,林契再清楚不过,不仅是故障率高,射击精度和子弹穿透力,同样达不到设计要求,这是益岭卫戍团迫不得已的选择,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配备更好的步枪。

仔细看树干上两个被钻出的拳头大小的洞,林契越看越心惊,他自信,自己没有实力做到!

每一个洞口,都是由连续的六发子弹形成,以肉眼看来,这些弹着点一丝不差,等于是前一颗子弹击穿一部分树干,第二颗子弹接着再上,层层推进,最后钻出这样一个洞。

这是人能做到的吗?

这是粗劣的仿制81杠能做到的吗?

林契快速设想了一下,如果让他使用正版的81杠,在距离五十米以内,没有时间限制,一发一发瞄准了打单发的点射,他是能做到同样效果的。

然而,魏可显然没有时间那么做,他是一气呵成的。

了不起的神枪手啊!

林契自己就是卫戍团的神枪手,他当然知道,要做到魏可这样,有多么难!

当然了,林契不是一个能轻易服人的人,魏可的强悍射击实力,不仅让林契起了一丝敬畏之心,更令他升起一股强烈的好胜之心!

话说,自从提干之后,林契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能令他敬畏的对手!

“阮少校,我陪貌昂兄弟去那措!麻烦阮少校,拿着我这封信找独立营一连连长,让他带着一连,立刻赶来那措增援!放心,一连连长是我一手带起来的兵,他知道怎样做!”

当林契得知,阮明珠想让他回去送消息的时候,反而提出了如此建议。

他不想当跑腿的,他想和魏可一起去打仗!

不仅如此,还安排益岭独立营来帮忙!

我去!怎么一个比一个积极?

魏可也很无奈。

其实他不想让任何人陪着他,以他的本事,如果遭遇掸渠的人,是打是留,他一个人是最方便的,但林契的好意真不好意思拒绝,否则,还有朋友做吗?

“林营长,既然你要去那措,我这支步枪就送给林营长吧!”

阮明珠突然把手里的m14步枪,递到了林契面前。

林契顿时慌了,拒绝道:“这怎么可以!太贵重!这支枪一定是阮少校心爱之物,我不能要!”

阮明珠笑道:“这枪我的确喜欢,是丹拓在y南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不过,这支枪重量偏重,我拿着不方便。你是丹拓的朋友,自然也是我的朋友,而且,你是带兵的人,拿这支枪刚好合适!”

听了阮明珠的话,魏可立刻就懂了。

这女人真称得上贴心!

她也看出来了,林契似乎对魏可有所不满,于是借机送礼。

她送枪,不是因为林契本人,而是因为,他林契是魏可的朋友,并且出手帮助了魏可!

林契听了,意味深长地盯了魏可一眼,咬牙道:“好!阮少校放心,貌昂老弟是你的朋友,也是我林契的朋友!有人和貌昂老弟过不去,就是我林契的敌人!”

装配战术导轨的m14步枪,就连林契也舍不得不要!

同时他也更清楚了,阮明珠和魏可之间的关系,一定极其不普通!

如此一来,三人就做好了分工,由阮明珠开车,带着伤员,立刻回克伦族军营搬兵。

魏可亲自送阮明珠回吉普车上。

“谢谢你明珠,以后一定帮你找一支更好的枪。”

“那好啊,匪徒你可不能忘记!我要这个世界上最合适我的步枪,如果我一直不满意,你就必须一直帮我找!就算找一辈子,也不许后悔!”

魏可哑然。

这女人真太精明了。

她这样说了,岂不是意味着,只要她愿意,魏可就得欠她一辈子?

但,魏可是个重情之人,立刻点头答应:“好!我记得!”

三个人,民兵张小虎在前领路,魏可中间,林契最后,手里美滋滋拎着m14步枪。

爽啊!m甸不是欧美,就算林契是营长,也难弄到一支好枪,尤其,林契是很喜欢打仗的,喜欢冲杀在前,但作为一名营长,身份又不允许他出现在最前线,这是林契一直苦恼的事。

有了这支m14,那就不同了!

m14最大的优点就是精准,射程远,原版的m14有效射程达到700米,远比东南亚地区常见的步枪,射程都要远,现在加装了红外瞄准具后,绝对能当作一支狙击步枪使用。

这样一支枪,对林契恰到好处。

“小虎,掸渠的人有多少?我们怎么吃了那么大亏?”

“他们人数比我们少,开始的时候,红姐命令我们打阵地战,坚守。后来,那些人弄来一门炮,两炮就把我们镇口的防御工事轰垮了!再后来,红姐带着我们打出镇子,那伙人很坏,看见我们出来就跑。来来回回打了几次,我们弹药不足,只好退到管委会大院里。”

弹药不足。

魏可马上就明白了,民兵连吃亏的主要原因,就是弹药不足。

当初顾淼弄回来一批老式步枪,但子弹不算多,如果这样形成拉锯战,肯定支持不住。

而且,掸渠很狡猾啊,敌进我退,敌疲我扰,深得先帝的游击战精髓,难怪以楚红柳的能力,也只能率领众人退守管委会大院,依靠围墙,据险死守。

也幸亏他及时回来,否则,不定出什么乱子!

掸渠!原本老子没工夫去理你,但你自己找上门来,那就别怪老子对你不客气!

魏可暗暗下定决心,这一次,一定要借机,把掸渠这家伙灭了,当初他刚来栗敢的时候,就和掸渠一伙结怨,他又杀了掸渠的亲弟弟掸沙,这笔账迟早要了结。

更重要的是,那措新政权初立,根基不稳,倘若吃了亏就这么算了,那措人心里会怎么想?

立威!

灭了掸渠,这就是那措人民公社的立威之战!

不过,魏可又注意到了另一件事。

“小虎,你怎么叫楚总指挥是红姐?”

“哦,这次包围那措,我们民兵连打得很英勇。楚总指挥就说,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以后不要再叫她的职务,就叫红姐!现在,所有民兵连的兄弟,都是叫红姐的!”

原来如此,楚红柳到底是女人,她和魏可的带兵方式不同。

假如说魏可是雷厉风行的军事主官,楚红柳就像一个爱兵如子的政工干部,他俩在一起搭档,倒是恰好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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